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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第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ezc2024-g1-00154-yzgf-056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第5号

一、项目编号:PEZC2024-G1-00154-YZGF-0564号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2024-06-2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吉联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内环南路777号二区20?14#
被投诉人1:普洱市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被投诉人2: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供应商:云南玄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75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吉联实业有限公司参与普洱市人民医院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普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1、评审过程中,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分畸高、畸低;2、评审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可能存在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行为及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于预行为;4、投标供应商:云南玄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岱瑞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汉瑞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嫌疑。投诉人请求评标委员会对“普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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