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39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231
预算金额39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鹏0429-29550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421-00231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东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县团结路一园小区89号
中标(成交)金额:3,94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3000亩高标准生态防护造林服务,每亩地种植74颗树苗,株行距3*3米
服务要求:(1)整地: 造林前全面整地,挖鱼鳞坑,鱼鳞坑标准长80cm*宽60cm*深40cm,总量22.2万个(74个/亩),共计42624立方米 (2)栽植: 整地结束后,开始挖坑栽植,坑标准30cm*30cm*30cm,工程整体分为挖坑,种植,填土,修围堰,总坑数22.2万个,栽植数量222000株。 (3)浇水: 为保证苗木成活,计划浇水5次,因地块地理位置因素,需水车拉水浇灌。每立方米浇灌约30颗树,每次浇灌用水量为7400立方米,包含洒水车运水,水费,人工铺管浇灌。总计浇水量37000立方米。 (4)抚育: 共抚育三次,抚育期三年,每年一次,主要工作内容修枝,割冠,割草,施肥。每颗树苗需施肥200克,每次抚育需肥料44.4吨。 (5)补植补造: 造林完工后,经验收造林成活率如低于85%,由供苗方提供苗木,施工方进行补植。如果第二年第三年造林成活率低于85%,由施工方自己提供苗木和人工费。 (6)管护: 雇用护林员常年进行管护巡查,病虫害预警、野生动物啃食、防火、严禁人畜破坏、采沙采石采土等违法现象发生。管护期限为3年,涉及5个乡镇和一个国有林场,每个地块1个专职护林员共计6人。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如验收不合格,应交由国内权威第三方进行鉴定,第三方鉴定不合格的,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合格成片。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月娥、赵帅、李艳敏、牛桂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8,5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0429-2390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东鸿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方式:0429-2955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张亮           
电 话:0429-2955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绥中县2023年森林培育-植被恢复种植管护服务11.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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