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大院地下车库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满足区机关大院停车使用要求,对雨花区机关大院地下车库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圭塘街道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车库承重柱维修加固、电线电缆整体改造、漏水点维修等。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车库承重柱维修加固、电线电缆整体改造、漏水点维修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建设地点:雨花区圭塘街道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五、服务标准: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最新标准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3、保修要求: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二年,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国家有要求的按国家要求进行质保(如防水等)。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成交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成交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7、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采购人规章制度。
8、成交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9、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10、质保期内项目所含内容的维修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其中质保期内维护期间产生的交通维护费由成交人承担。
11、项目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12、投标人须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本项目由采购人采用简易程序自行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
 
七、其他要求:
一、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且结算资料报送至区财评中心,区财评中心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3、经采购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该部分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而应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随竣工结算款支付。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可按时结算,也可按工程款的5‰扣除,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等事故一起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3、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4、本次采购为普通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包干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备、材料、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临时设施费、协调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要求。 6、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相关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期间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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