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53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028-3110558
中标公司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9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53
二、项目名称: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宝耳路2号1栋201室 | 95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21〕29 号)部署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17号)要求,自2021年起,卫片执法图斑下发方式由原来的每年“四个季度+年度”提升为随时监测随时下发,要求必须做到“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图斑下发的次月内完成图斑的核查和填报工作。现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商为洪雅县2021年、2022年(两年)卫片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在收到下发图斑做好前期内业分析、外业定点举证、基本信息收集、影像对比、图斑分割、图件制作、系统录入上报、省市区县研判和材料补正。 |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签订正式政府采购合同后300个日历天内完成 |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958,000.00 |
罗洁、黄宇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300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1377884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方式:028-311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28-38110558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81101).pdf 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2081101).pdf
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53,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资格资格性审性审查查 | 是否是否通过通过符合符合性审性审查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 | 投标投标报价报价(15分分) | 服务服务措施措施(45分分) | 人人员员配配置置(14分分) | 设设备备配配置置(9分分) | 业业绩绩(8分分) | 售售后后服服务务(9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10.77 | 44.5 | 14 | 9 | 8 | 9 | 95.27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000(元)(玖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柯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88000(元)(陆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化地质(河南)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600(元)(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0000(元)(玖拾柒万元整)。 |
2 | 四川佳柯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15 | 44 | 14 | 9 | 2 | 9 | 93.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000(元)(玖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柯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88000(元)(陆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化地质(河南)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600(元)(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0000(元)(玖拾柒万元整)。 |
3 | 中化地质(河南)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10.46 | 44 | 13 | 9 | 8 | 8.5 | 92.9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000(元)(玖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柯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88000(元)(陆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化地质(河南)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600(元)(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0000(元)(玖拾柒万元整)。 |
4 | 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10.64 | 42.5 | 13 | 9 | 8 | 9 | 92.14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泽图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000(元)(玖拾伍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佳柯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88000(元)(陆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化地质(河南)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600(元)(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第四成交候选人:鑫辉智云集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0000(元)(玖拾柒万元整)。2022-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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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53
项目名称: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人: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共同编制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洪雅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
委托,拟对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
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4232022000053
项目名称:卫片执法专业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制造商/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和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
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方式:在线获取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
购文件
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 |
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 |
求进行系统操作。 |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 |
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 |
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 |
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
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 |
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 |
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 |
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 |
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 |
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 |
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 |
非授权操作。 |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 |
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本项目采用线下交易模式,请投标供应商按照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线下交易模式
进行线上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眉山市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1377884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1幢16层9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28-3811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28-38110558
2022年8月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及包数划分情况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最高限价为: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包数划分情况:1个包。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之一,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3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提供货物、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参与评审。(注: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 | ||||||||||
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3、中小企业认定规则。(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 ||
4 |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的复印件);(2)磋商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虚假承诺或未提供的取消其成交人资格;(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和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原件的复印件)。商名单进行审查,供应商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
5 | 磋商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联合体磋商 | ☑不允许□允许,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
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
(5)项目报名证明材料(根据一体化平台解密已获取采购文件供应 |
10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或保留原样);但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不能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
1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2)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响应文件中所述的负责人指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分公司、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的负责人、经营者等,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上一致。(4)自然人参与磋商的签署自然人名字。(5)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由牵头方签署(联合体协议除外)。 |
12 | 报价要求 | 在本次响应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响应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 |
13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应胶粘,逐页编码。一般情况下使用A4纸印制,图纸、效果图、设计方案、产品宣传资料等可使用其它规格纸张。 |
14 | 包装和密封要求 |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2)密封袋按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
15 | 响应文件递交 |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档U盘1份;(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包装和密封要求”进行密封。(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3)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16 | 终止磋商和无效响应情形 | (1)磋商过程中的终止磋商情形a.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磋商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
a.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b.响应文件未密封的。(3)评审过程中的终止磋商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磋商小组判定,详见本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 | ||
17 | 履约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 (1)履约期限和地点:a.履约期限:签订正式政府采购合同后300个日历天内完成。b.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后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全部确权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18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8-38110558。 |
1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
20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定标结果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人详见磋商邀请。 |
21 | 供应商质疑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评分标准、评审结果、定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程序性内容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人详见磋商邀请。 |
2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洪雅县财政局。投诉方式:书面方式。联系电话:028-38876008。地址:眉山市洪雅县青衣路181号。 |
23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
24 | 澄清公告的发布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不按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查看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25 | 分包情况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要求详见总则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
26 | 共同编制 | 本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各自承担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责任。 |
27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否□是 |
28 | 招标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29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文件中项目要求和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0 |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2、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需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到场人员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按市级政府部门要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记录;所有到场人员开标时需配合代理机构人员做好疫情登记管理,扫描场所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在开标过程中,若无必要,供应商应在固定地点等候不要四处走动。3、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需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消毒,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扫描场所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 |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4.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
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
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后
30分钟内确认,超出时间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6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1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2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并提供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
综合评分。
2.6.3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
素进行比较打分。
2.6.4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
留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总分。评分因素
进行了分类的,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评分因素没有进行分类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对所有评
审因素进行独立评审。
2.6.6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15% | 1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5%×10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等政策评分按照本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服务措施45% | 45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理解;②技术路线;③技术方法;④工作程序;⑤项目成果;以上要素全部具备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 | 共同评审因素 |
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组织结构图;②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3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⑤考核办法;以上要素全部具备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目标;③质量保障措施;以上要素全部具备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工期计划及节点安排;②工期进度保障、控制措施;以上要素全部具备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 | |||||
3 | 履约能力31% | 人员配置14% | 14分 | 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3、项目作业人员中具有测绘类或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每有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4、拟投入项目作业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0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所有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所提供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共同评审因素 |
设备配置9% | 9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无人机4架以上,得3分;2、供应商拟投入GNSS8台以上,得3分;3、供应商拟投入电脑20台以上,得3分;注:提供发票或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仪器设备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8% | 8分 |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测绘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 售后服务9% | 售后服务9% | 9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保障方案;③售后服务应急预案;以上要素全部具备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与项目需求不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完善)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 | 共同评审因素 |
2.7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果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商排序。
2.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
报告。
2.10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
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回复,通过书
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3.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
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排序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
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
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
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
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服务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4、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
求。
…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甲方将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
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采购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
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接受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
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甲方按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二次不达
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按合同总额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
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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