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及服务器等采购三期(第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综合管理平台及服务器等采购三期(第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2312
1.3采 购 人: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第1包:570170.00元(含税、运输、安装);第2包:134587.00元(含税、运输 、安装);第3包:195992.00元(含税、运输)。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第1包:太阳能供电系统:10套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10台太阳能控制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2包:网络摄像存储设备:11台HIC26441-WH@X4-F40-VD1 400万AI双摄筒型网络摄像机、11套TR-WM06-C-IN 6寸筒机壁装支架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第3包:无线微波传输设备:18台DB6000ANLS-PRO-C3 5.8G 300M无线基站、10台DB6000ACLS-PRO-U6 5.8G 866M无线基站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
第1包: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0日内供货。
第2包:采购人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第3包: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0日内供货。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
2.4付款方式:
第1包: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50%价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包: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80%价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7%价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付款后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3包: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质保期:
第1包:太阳能板质保5年,蓄电池质保2年,电子产品质保1年。
第2包: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3包:18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共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应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1)第1包:提供太阳能板、胶体蓄电池、太阳能控制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供应商2024年6月的纳税完税凭证。(提供检测报告和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第2包:提供视频监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提供授权函或经销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第3包:供应商如为报价产品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与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的经销协议或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协议或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
第1包: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圆整)
第2包:2600元(大写:贰仟陆佰圆整)
第3包:3800元(大写:叁仟捌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hrbzfkj2022@163.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8月16日14:00至2024年8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崇德街42号二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1-82608388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刘先生、王先生
电话:0451-87200260、8720029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