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5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23-00021197
预算金额152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张世奡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芬136017159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委托,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 应商参加磋商。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3.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3.4其他资格条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2、招标编号:0023-000211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2023-2218)
3、预算编号:0023-000211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主要服务内容为市院12309检察服务中 心提供信、访、网、电辅助性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西路75号
6、交付日期:服务期 1 年。(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20000元(国库资金:1520000元;自筹资金:0万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10、最高限价:152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同交付日期。
12、项目联系人:张芬、陈瑜
13、电话:13601715951、1730175296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3-10-27 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02 17:00截止,登录“上 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3-10-27 09:00至2023-11-02 17:00的时间内下 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 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0 元)。
(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 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7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 受。
2、磋商时间:2023-11-07 13: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 网上提交。
2、磋商地点: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 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解密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 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购云 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
理。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 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
2.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失败;其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但 是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规定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席磋商会议。请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等出席磋商会议。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 最终价格,除《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 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建国西路75号
邮编:200020
联系人:张世奡
电话:021-24079874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张芬、陈瑜
电话:13601715951、17301752962
传真:021-62260898
邮箱:
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设管/
埂 女
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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