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选择评估机构报名通知45号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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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1选择评估机构报名通知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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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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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选择评估机构报名通知45号 (2021)凤法委评字第45号
本院受理的贵州凤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思华、庹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对被执行人刘思华、庹静共同所有位于贵州省凤冈县琊川镇街上住房一栋【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200900582,建筑面积商用面积30.68平方米、住宅面积61.37平方米】进行查封,现被执行人未履行案件义务,申请人执行人不同意议价,应对上述门面进行评估。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5点前向本院外委办提出对该标的评估的报名申请。摇号时间2021年11月25日早上9点,当事人可以自行到本院观摩摇号,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覃智宏 陆林 电话:18085237407、18084203931
凤冈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8日
注: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报名,届时,我院将从审核通过的机构中进行网上摇号,请中标的机构待摇号完毕后3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评估事宜,中标机构查勘现场应具备两人以上并持有评估师资格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评估标的评估费收取办法参照遵义市中院关于评估拍卖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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