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子产业园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2.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3-093
预算金额72.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一峰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世振185306386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G-2023-09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72.653562 万元,招标人为林州高端制造孵化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 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 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 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 量(检)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
2.7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
2.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 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响应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供应商(响应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 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七、其他
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 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 9 点 0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CG-2023-093
2.项目名称: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726535.62 元
最高限价:726535.62 元
序号 编号 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CG-2023-093 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工程 726535.62 726535.62 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项目基本
情况:
(1)项目内容:电子产业园 5#厂房地面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数量:1 项;
(3)工期:50 日历天
(4)实施地点:电子产业园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 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 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 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 量(检)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
2.7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承诺书)
2.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注: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 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 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 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响应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 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响应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网上上传递交、并 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发布。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 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林州高端制造孵化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一峰
地址:林州市陵阳镇龙安路招商大厦 6 层
电 话:185688792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FT9FY30
2.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世振
地 址:林州市长安路与兴林路交叉口西 150 米 电 话:185306386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PRNG67
3.监督名称:中共林州财通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电 话:0372-618920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一峰
电 话:185688792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高端制造孵化园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陵阳镇龙安路招商大厦 6 层 联 系 人:赵一峰
电 话:185688792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林州市长安路与兴林路交叉口西 150 米 联 系 人: 李世振
电 话: 1853063865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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