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迎宾馆、国投大酒店大理石养护及地毯清洁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迎宾馆、国投大酒店大理石养护及地毯清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迎宾馆: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天山路1号,国投大酒店: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3、招标范围及内容:①盐城迎宾馆大理石养护及地毯清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石材养护、地毯清洗等服务。其中:石材每年养护量约13541.68㎡,地毯每年清洁量约2500㎡。合同与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签订。②国投大酒店大理石养护及地毯清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石材养护、地毯清洗等服务。其中:石材每年养护量约19300㎡,地毯每年清洁量约14302.5㎡。合同与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及内容的权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的服务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合同每年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价执行中标价。
6、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达15万元/年的酒店大理石养护及地毯清洁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3、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材料。
4、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6.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6.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窗口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5305101706手机号同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盐城国投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06886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