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 年)》的通知》(苏水计〔2023〕8号)文件要求,东台市水务局 拟开展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前期工作。招标人为东台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台市弶港镇境内。
2.2项目概况:现状方塘河闸因上下游淤积影响,已被省水利厅鉴定为四类闸。为改善堤东垦区排涝能力,通过闸门下移、河道整治等工程措施,新辟入海排涝通道,恢复巩固堤东垦区排涝能力达5年一遇。远期结合其他闸下港道清淤及相关河道整治工程,提高我市方塘河流域面积516平方公里(77.4万亩)排涝能力至10年一遇规划标准。同时按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加10级风浪爬高设计加固不达标海堤堤防。
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方塘河闸,配套进港船闸,闸上游河道拓浚7.5公里长,疏浚方塘河等。工程规模大(Ⅱ)型,工程等别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总投资匡算约7亿元。
2.3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的闸址选择专题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但不限于社会稳定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用地用海预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所有前置文件编制)、招标设计(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节余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服务期:730天。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2023年5月30日完成闸址选择专题论证报告送审稿报主管部门审查;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可研设计报告送审稿报主管部门审查; 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报主管部门审查,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咨询)后3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另行商定。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且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30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同时提供:a. 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25 日 10 时30分。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R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T×0.6+M×0.4
T为招标人最高限价。
M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为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个<10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6分;
B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0分;
C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68分;
D其他评分因素:6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3%的,每超过1%在6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6 |
2.2.4(2)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部分(20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 2.近5年(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每有1个单项概算批复投资在50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水工建筑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等。(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项目建设规模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 6 |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 |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岩土、测量、水文、规划、水工、电气、金结、造价、水保专业),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总分8分(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以上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1分,最高得6分; 备注: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为准,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考虑。必须提供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14 | ||
2.2.4(3) | 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部分(68分) |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 投标人工程概况描述准确、清楚的得4分,有缺陷扣,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设计范围及内容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扣,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 拟采用的勘察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工作目标清晰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 | 勘察设计预期成果说明全面准确的得4分,有缺陷扣,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总体设计思路 | 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的得4分,有缺陷扣,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工程布局 | 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的得4分,有缺陷扣,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方案优化比较 | 对工程项目的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危大工程安全风险控制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危大工程安全风险问题分析全面、准确;相应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可靠,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 | 对工程项目的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 | 对工程项目的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合理、可行、可靠,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工程造价控制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 投标人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证体系完整,安全保证措施有力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建议合理恰当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6分) | 信用等级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 | 4 |
认证、管理体系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或提供不全或超出有效期的不得分。 | 2 |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台市水务局 地 址: 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 系 人: 梅开宏 联系电话: 18962036911
传 真: 0515852807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爱国 联系电话: 18052901166
传 真: 051585100040 电子邮箱: 357904842@qq.com
12. 备注
1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1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