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湾示范区耐盐稻种植基地取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通州湾示范区耐盐稻种植基地取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2022-12-01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耐盐稻种植基地取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为通州湾示范区耐盐稻种植基地取水工程项目,项目设计费约24万元。
灌溉面积约3500亩,自十贯河取水通过管道输送至耐盐水稻种植基地。含泵站工程、管道工程、供电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建设。
2.1招标内容:
(1)设计所必需的勘察、测量、物探,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告;
(2)本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可、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及各环节报审及通过;
(3)配合业主进行招标工作及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工作。
详见设计任务书。
2.2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详见任务书。
①勘察7天、测量3天、项目建议书编制3天、可行性研究编制10天、方案设计深化3天、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10天。总时间不超过30天。
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应同时满足: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3业绩:
投标人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或闸站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如上述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特征的,可由业主单位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加以证实。)
四、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
请于2022年12月6日17时前,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4414608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yhcz.co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
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7时00分。
8.2开标日期:2022年12月8日15时00分。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十、投标费用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3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6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人: | 徐工 |
电话: | 0513—81680304 | 电话: | 15062700918 |
电子邮箱: | 244146085@qq.com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