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质检院总部大堂业务等候区形象升级改造设施采购项目报价邀请通告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质检院总部大堂业务等候区形象升级改造设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
13万元。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拟对大堂业务等候区进行形象升级改造,含方案深化设计、等候区造型天花、照明灯具等相关设施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自我声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5671225
传 真:020-8923287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830室
邮 编:510670
广东质检院
2024年9月6日
广东质检院总部大堂业务等候区形象升级改造设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
13万元。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拟对大堂业务等候区进行形象升级改造,含方案深化设计、等候区造型天花、照明灯具等相关设施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自我声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5671225
传 真:020-8923287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830室
邮 编:510670
广东质检院
2024年9月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