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渠道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渠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JYZCG2023-28号,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渠道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及概况:
仓储中心渠道设备,红外线快速测糖仪1台,糖度计5台,仓储温湿度记录仪4台,全折叠围栏拉货车20台,小票落地台秤3台,冷风机10台。相关明细、规格型号等信息详见询价文件。
1.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2.20万元,该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差旅费、运输费以及搬运装卸费、税费及投标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总价12.2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服务费、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差旅费、运输费以及搬运装卸费、税费及投标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1.5技术要求:各项设备均应满足正常使用,符合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并应符合且不低于招投标文件中关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质量要求。
2.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基本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诚信要求: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并在承担的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5利害关系承诺: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6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在 2023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询价项目的询价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询价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截止和询价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附属楼(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徐泽华
电 话:13883634666
电子邮箱:446395158@qq.com
业务联系人:吴彬
电 话:13696437545
联 系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11号中邮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四楼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