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2021]1016牡丹江市公安局_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牡丹江市公安局_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C[2021]1016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公安局_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时间:2021-10-18 09:00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牡丹江清润物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与五林路交口 |
4490000 |
六、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1 |
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 |
办公楼、庭院、干警餐厅。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一年 |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七、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黄广玲(采购人代表)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
2 |
蔡深(组长)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经济师 |
3 |
戴光临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教授 |
4 |
孟繁欣 |
牡丹江技师学院 |
高级政工师总务处长 |
5 |
赵艳华 |
牡丹江市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会计师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经评审专家评审对此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资格评审中发现:1、牡丹江市富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相关证明材料不是该投标供应商的,未提供拟投入的全部物业服务人员近半年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投标书无效。2、牡丹江市新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拟投入的全部物业服务人员供近半年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投标书无效,资格评审不合格。
十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无效理由:在价格评审中发现牡丹江清润物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选定企业规模,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不享有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十二、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 否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公安局
地 址: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
项目联系人:陈磊
联系方式:15504535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项目联系人:邓璐
联系方式:6268068
十四、附件
采购文件;
在此,谨向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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