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主要聚焦2021-2023年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开展集中排查。为提高专项整治实效,提高社会参与度,现将征集内容、线索征集和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一)项目业主规避招标等问题。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化整为零拆分工程、先开工后招标、不按批复文件实施招标,以保密工程、抢险工程、附属工程、赶工期等名义未进行招标,“量身定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依法进入平台交易等。
(二)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弄虚作假投标,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出借资质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投标,向有关人员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等。
(三)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将全部工程整体或肢解后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未按合同派驻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等。
(四)评标(审)专家违法违规问题。不公正行使公权力、弄虚作假、泄露保密信息、借评标(审)之权徇私舞弊甚至收受贿赂,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审)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等。
(五)代理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违规编制招标文件,充当招标业主代言人、围标串标“操盘手”或掮客,暗中勾连专家操纵评标、多方索取非法费用、给招标业主回扣等。
(六)工作人员违法违规问题。行政监督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泄露保密信息,不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投诉或举报等。交易平台人员泄露保密信息、将技术接口交由特定单位垄断运行非法获利等。
(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问题。利用自身权力和地位,授意招标人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确定中标人,授意企业出借或借用资质,指定分包,干预工程款支付等。
三、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31-28580750(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举报邮箱:
2511920600@qq.com
(三)通讯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收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查、依法办理,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初审: 徐雅婷 复审: 李丹 终审: 袁强胜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一)项目业主规避招标等问题。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化整为零拆分工程、先开工后招标、不按批复文件实施招标,以保密工程、抢险工程、附属工程、赶工期等名义未进行招标,“量身定做”、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依法进入平台交易等。
(二)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弄虚作假投标,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出借资质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投标,向有关人员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等。
(三)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将全部工程整体或肢解后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未按合同派驻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等。
(四)评标(审)专家违法违规问题。不公正行使公权力、弄虚作假、泄露保密信息、借评标(审)之权徇私舞弊甚至收受贿赂,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审)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等。
(五)代理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违规编制招标文件,充当招标业主代言人、围标串标“操盘手”或掮客,暗中勾连专家操纵评标、多方索取非法费用、给招标业主回扣等。
(六)工作人员违法违规问题。行政监督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泄露保密信息,不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投诉或举报等。交易平台人员泄露保密信息、将技术接口交由特定单位垄断运行非法获利等。
(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问题。利用自身权力和地位,授意招标人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确定中标人,授意企业出借或借用资质,指定分包,干预工程款支付等。
三、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31-28580750(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举报邮箱:
2511920600@qq.com
(三)通讯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收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查、依法办理,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初审: 徐雅婷 复审: 李丹 终审: 袁强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