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音视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0 月 29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CGDLG-20210912号
2.项目名称: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音视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3 万元
5.最高限价:35.3 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5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9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
地点: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4、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联系方式:伍科长 0514-82931155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
一、项目编号:SWCGDLG-20210912号
二、项目名称: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音视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音视频综合应用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建生、丁立新、王满松、李强、周德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八折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满叁仟按叁仟计取)。
收取金额: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亚威
电 话:0514-821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