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3-JQXWEM-F1003)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3-JQXWEM-F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WEM-F1003
三、项目概况:
(一)HIS、系统升级包括以下内容
(二)标准规范要求
1、系统应遵从以下标准和要求:
1.1、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1.2、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1.3、国家卫计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1.4、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1.5、国家卫计委《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1.6、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1.7、国家卫计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
1.8、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1.9、国家卫计委《WS、445-209、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1.10、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数据集》
1.11、国家卫计委《WS/T、500-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1.12、国家卫计委《卫生信息共享文档规范》
1.13、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标准符合性测评方案》
1.14、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2、同时,为保证系统的开放性,以及集成的实现,需遵从以下标准:
2.1、支持UNICODE编码。
2.2、支持XML、Web、Service。
2.3、支持HL7。
2.4、支持ICD-10、SNOMED、中医病证分类及编码标准。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项目预算:100万元;
(五)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73620334@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文件申领
联系人:张助理,电话:17798341305,邮箱:673620334@qq.com
(二)采购文件质疑受理
联系人:汪助理,电话:13571915508,邮箱:930288047@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莫助理,移动电话:15183171518
采购机构:峨眉康复疗养中心
2023年9月21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WEM-F1003
三、项目概况:
(一)HIS、系统升级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分类 | 系统模块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基础模块 | 系统管理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四川省乐山市 | |
2 | 价表管理 | 1 | 套 | ||||
3 | 集中登录 | 1 | 套 | ||||
4 | 门急诊系统 | 门急诊预约挂号收费系统 | 1 | 套 | |||
5 | 卡管理 | 1 | 套 | ||||
6 | 分诊管理 | 1 | 套 | ||||
7 | 门急诊医生工作站 | 1 | 套 | ||||
8 | 住院系统 | 住院登记系统 | 1 | 套 | |||
9 | 住院收费管理系统 | 1 | 套 | ||||
10 | 住院护士工作站 | 1 | 套 | ||||
11 | 住院医生工作站 | 1 | 套 | ||||
12 | 后台划价 | 1 | 套 | ||||
13 | 药品 | 药库管理系统 | 1 | 套 | |||
14 | 门诊药房管理系统 | 1 | 套 | ||||
15 | 住院药房管理系统 | 1 | 套 | ||||
16 | 门诊处方发药 | 1 | 套 | ||||
17 | 医嘱摆药系统 | 1 | 套 | ||||
18 | 处方配药 | 1 | 套 | ||||
19 | 处方录入 | 1 | 套 | ||||
20 | 后台调价 | 1 | 套 | ||||
21 | 透支管理 | 透支管理 | 1 | 套 | |||
22 | 检查预约划价系统 | 检查预约划价系统 | 1 | 套 | |||
23 | 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 | 1 | 套 | |||
24 | 消耗品管理系统 | 消耗品系统 | 1 | 套 | |||
25 | 设备管理系统 | 设备管理系统 | 1 | 套 | |||
26 | 接口 | 接口 | 1 | 套 |
(二)标准规范要求
1、系统应遵从以下标准和要求:
1.1、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1.2、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
1.3、国家卫计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1.4、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1.5、国家卫计委《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1.6、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1.7、国家卫计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
1.8、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1.9、国家卫计委《WS、445-209、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1.10、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临床文档基础模板数据集》
1.11、国家卫计委《WS/T、500-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1.12、国家卫计委《卫生信息共享文档规范》
1.13、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标准符合性测评方案》
1.14、国家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2、同时,为保证系统的开放性,以及集成的实现,需遵从以下标准:
2.1、支持UNICODE编码。
2.2、支持XML、Web、Service。
2.3、支持HL7。
2.4、支持ICD-10、SNOMED、中医病证分类及编码标准。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项目预算:100万元;
(五)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73620334@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文件申领
联系人:张助理,电话:17798341305,邮箱:673620334@qq.com
(二)采购文件质疑受理
联系人:汪助理,电话:13571915508,邮箱:930288047@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莫助理,移动电话:15183171518
采购机构:峨眉康复疗养中心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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