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总医院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6条款“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本项目所有涉及工程业绩类别均指科教文卫类别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及以上级。修改为:“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本项目所有涉及工程业绩类别均指科教文卫类别的一般公共建筑),科教文卫类别是指:文化、学校、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投标人提供以上类型工程业绩均符合业绩要求。等级为贰级及以上级。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涉及到的科教文卫类别的具体指的内容均做相对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8条款中⑤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附上网页截图。修改为“⑤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和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附上网页截图,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人民防空丙级或以上(省外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监理资质须在国家或省级人防办公室官方网站可查询并附上网页截图。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条款均做修改。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条款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16日 12:00:00。”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 年5月 6 日 12 时 00分 00 秒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条款均做修改。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5月7日08:30:00时。
说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业主单位:福建省诏安县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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