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汽车衡采购
金额
130.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4-10-011
预算金额130.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雷0459-6707462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广友0459-67074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1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汽车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项目拨款。该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 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厂区内。
项目概算:130.9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130.9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包装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卧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付款条件: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挂账后付60%;安装调试后,凭出具的安装 调试合格报告付3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运行12个月,先到为准)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规定: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标的额为40万元以 上(含40万元)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 个月)。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
联系人:王雷联系方式:0459-676770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赵广友;联系方式:0459-6707462。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产品型号
1
汽车衡100t
台
1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地衡询价书》、《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采购技术要求》。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地衡询价书》、《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采购技术要求》。如果询价
书和技术要求不一致,按技术要求执行
2.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投标方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若有一条不满足,则否决投标;2.4.2、中标厂家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和销售储运中心进行详细技术对接和签订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本项目仅允许国内品牌的生产商或国外品牌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生产商 还须提供生产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从2019年1月1日至今,100吨及以上无人值守防爆电子汽车衡业绩至少1套;以清晰有效的商务合同和 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性能测试报告,也可以是使用单位出具的至少有运行良好结论并加盖使用单 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需要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原件备查。
3.3、提供投标产品的防爆等级证书,防爆等级至少是EXIICT6。
3.4、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以往供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因供货产品原因出现的安全、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未有在 同类工况应用中的失败案例。安全、质量事故和失败案例以使用单位公司及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公告作为认定依据。3.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 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 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 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 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26 16:00:00至2024-12-02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 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 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 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 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 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 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 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 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12-10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 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邮政编码:163714
联系人:赵广友联系方式: 0459-6707462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邮政编码:163714
电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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