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lxzb2022084
预算金额43.98万元
招标公司曹妃甸区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王志民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冬烨0315-878280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09-15 |
一、项目编号: TSLXZB2022084 二、项目名称: 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民(采购人代表)、郑晓明、谭凤艳、张会茹、王彩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上限:799700.00元(其中合同包A占比55%),实际产生费用超过最高上限的按最高上限结算,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最高上限的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价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曹妃甸区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香醍溪岸西北280米(于唐线北) 联系方式: 王志民 0315-8787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联系方式 : 陈冬烨 0315-8782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冬烨 电话: 0315-8782800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09-15 地域: 唐山市曹妃甸区香醍溪岸西北280米(于唐线北) 采购人: 曹妃甸区交通警察支队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停车场 | 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 | null | 0 |
附件下载: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附件下载:
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二次
招标文件二次
七、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停车场(电子签章)
采购项目名称: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
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
序号 | 车型名称 | 拖车费报价(元/次) | 停车费报价(元/小时) | 车型说明 | 备注 |
1 | 小型车高速以外 | 240 | 1 | 小型车:10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2 | 小型车高速 | 160 | 1 | 小型车:10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3 | 中型车高速以外 | 260 | 1.5 | 中型车:10座以上28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以上7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4 | 中型车高速 | 170 | 1.5 | 中型车:10座以上28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以上7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5 | 大型车高速以外 | 280 | 2 | 大型车:28座以上客车,核载7吨以上14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6 | 大型车高速 | 180 | 2 | 大型车:28座以上客车,核载7吨以上14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7 | 重型车、特大型车高速以外 | 320 | 2.2 | 重型车、特大型车:核载14吨以上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8 | 重型车、特大型车高速 | 200 | 2.2 | 重型车、特大型车:核载14吨以上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9 | 摩托车、机动车三轮车高速以外 | 120 | 0.5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
10 | 摩托车、机动车三轮车高速 | 50 | 0.5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
评审用报价(此报价填入惠招标平台投标报价一栏) | 评审用报价(此报价填入惠招标平台投标报价一栏) | 评审用报价(此报价填入惠招标平台投标报价一栏) | 评审用报价(此报价填入惠招标平台投标报价一栏) | 1057.56元 | 1057.56元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说明1、本项目评审用报价根据上述单价报价(数量按1次和1小时考虑)按以下规则综合而成:评审用报价=序号1、2、3、4、5、6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60%+序号7、8、9、10项报价之和(1次拖车费报价+1小时停车费报价)×40%2、上述报价将作为中标后结算的依据。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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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A二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
方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条件,如发现我
方承诺函不实的,我方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贵方及监管部门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我方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投标人(全称):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停车场(电子签章)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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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
察支队(单位名称)的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
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A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
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A二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停车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
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曹妃甸区四农场远通停车场
日期:2022年9月14日
重要提示: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冀财采[2021]4号),
凡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为中小企业(含小微企业)
而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采购(招标)文件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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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
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TSLXZB202208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8月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六章评标标准与办法
电话:0315-8782800,Page1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
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
次为合同包A一个合同包,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要求。
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
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自行下
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SLXZB2022084;
项目名称: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99700.00元;
最高限价:439835.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
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本次采购数量:1个合同包,
合同包A为交警第一大队所辖曹妃甸区分垦区板块,提供涉交通违法拖
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具体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电话:0315-8782800,Page2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8月24日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竞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已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完成注册且通过审核,并于2022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
24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
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
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406室,采用“惠招标”平台内
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电话:0315-8782800,Page3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并使用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五、公告期限
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北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互认列表:河北CA(电话400-707-3355)、
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09时50分;
评标地点: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516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香醍溪岸西北280米(于唐线北)
联系方式:王志民15830522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联系方式:陈冬烨0315-8782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冬烨
电话:0315-8782800
电话:0315-8782800,Page4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项目名称: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合同包A为交警第一大队所辖曹妃甸区分垦区板块,提供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的停车场地。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要求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2.1 | 采购人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香醍溪岸西北280米(于唐线北)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民158305221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联系人及电话:陈冬烨0315-8782800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
2.2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8.1.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指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10.2 |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上限:439835.00元,实际产生费用超过最高上限的按最高上限结算,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最高上限的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
11.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4.1 | 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0元。 |
15.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1 |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CA证书将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电话:0315-8782800,Page5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上传.htb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21.1 |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惠招标在线参与开标。3.投标解密:到达开标时间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人解密时用于解密的电脑必须安装:1)Win7或Win102)IE113)河北CA数字证书助手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4.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09时50分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惠招标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25.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六章评标标准与办法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附件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其他要求 | 详见附件二:相关规定。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所有投标人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现场投标。评审时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开标补救措施:(1)投标人无法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文件。(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3、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 |
电话:0315-8782800,Page6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补正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各投标人在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咨询惠招标平台技术部门,联系方式:0311-66187857/66187858。 | |
其他 | 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合同包A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6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收取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等。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风险。2、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附件一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次招标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
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
需要提供。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不再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同质同价情况
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电话:0315-8782800,Page7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附件二
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
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
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
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3.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根据财政部门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
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本项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本项目在评审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根据查
询结果,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查询结果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证据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同品牌投标说明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招标文
电话:0315-8782800,Page8of44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交通违法拖车费、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
停车费的停车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包A二次招标文件
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上述规定处理。
6.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
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8.货物类招标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
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
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
品(如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中的规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
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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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民警签名的《被扣车辆处理放行单》等有关法律文书,经保管人员确认后办理返
还移送手续。
7、停车场提供的停车场涉及到涉案车辆停车,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进、出口只
允许各一个。
8、服务团队需完善基本的配套设施,必须达到的要求包括:办公场所、消防设
施、安防设施、排水设施、办公设施、照明设施、场地硬化等。
9、服务团队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管理措施办法或详细的管理服务方案。
10、投标人提供的停车场地应有封闭式围墙,包括涉案车辆露天停车场、封闭
式仓库及车棚。
11、停车场具有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使用协议且租赁年限不少于1年,在
投标文件中附上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使用协议及保证在租赁服务期限内稳定提
供投标文件中所供租赁场地的承诺及出租方场地产权证明原件扫描件;租赁场地使
用期限不得低于与交警支队签订的合作协议期限,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造成停车
场无法继续经营,停车场有关责任人员应及时告知交警支队。
12、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现场管理制
度。制定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场地内的各项安全标准均达标,并严格、
规范执行,定期制作台账(纸质和电子台账)以备随时核查。在交警支队需要停车
场提供有关材料或数据时,停车场应及时按要求提供,不得拒绝,逾期未提供或不
按要求提供的,交警支队将约谈停车场责任人,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间视情
节轻重采取惩罚性措施或终止合同。
13、停车场必须安装有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实现整个停车场全覆盖,且视频
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需达到1个月以上。
14、停车场要有6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承诺中标后自费安装有违法拖移、扣押、涉
案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涉案车辆登记管理系统必须与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互联互通、无缝对接;并在停车场门前悬挂不收取交通违法拖移和停车、交通事故
处理期间的停车费和投诉举报电话为内容的告知牌,办公室内明显位置上悬挂《河
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
15、停车场符合具有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能开
展车辆保管、车辆出入管理等工作;根据车辆类别设立不同的停车区和对应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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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及通行区域;具备有效防止涉案车辆强行冲卡的门禁系统。具有消防池、消防沙、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6、停车场外围需设置醒目的指路引导牌,出入口安装照明设施。
17、停车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将除违法乱停以
外的需拖移、扣押车辆安全运送至本停车场内;配备不少于以下施救车辆的要求,
自有或租赁(租赁期要大于本项目服务有效期),在投标文件提供发票证明或租赁
意向使用协议复印件,并提供施救车辆车辆保险;
18、施救车辆要求:手续齐全、年检正常、符合现行国Ⅲ(国Ⅲ车需具备官方
出具的柴油车尾气排放治理合格证)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专项作业车,自有车辆须提
供车辆行车本、绿本和有效的保险手续原件扫描件(自有车辆是指同一法人或经营
者名下或企业户头的车辆),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意向使用协议扫描件(租赁期限
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要求,保证服务期内所租车辆随时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否
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重型专项作业车(汽车吊车)1辆;
(2)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汽车吊车外)1辆;
(3)中型或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2辆;
(4)现场指挥车辆(指导现场救援的指挥车,要求配有专业的救援、防护设备)
1辆。
19、停车场须配备满足本项目情况且充足的持有可驾驶上述对应车辆驾驶证司
机、后勤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停车场提供所有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
行承诺)
20、停车场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办理车辆存取手续,24小时组织人员现场巡
查,确保停放车辆安全。
21、停车场在接到交警拖曳车辆指令后,必须做到10分钟内出车。10-50分钟
内到达现场。
22、停车场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仪容端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听从指挥。
23、法定扣押期限内(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法定期限一般为15日,道路交通事故
及其他案件因收集证据需要的至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确定之日止,一般为20个工作
日),因扣押产生的车辆停车保管费由交警支队承担,停车场不得向涉案车辆所有
人(当事人)收取。但超过法定期限的或在法定期限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放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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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后而当事人(代理人)没按规定时限领取车辆的,超出期限的停车保管费由停车
场向涉案车辆所有人(当事人)收取,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
服务收费标准》冀价经费(2013)26号文规定。
24、停车场因拖移、保管车辆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由停车场负责和
车主自行协商赔偿,中标停车场需有1000万以上财产综合保险。
25、停车场不得私自使用被扣留停放保管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他附属品,由
此造成的损失、纠纷及费用由停车场负责。
26、中标停车场需负责承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
关费用,并负责免费将交警支队原扣留车辆搬迁至中标停车场及提供免费保管。
27、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安全等一切事务,所有责任自负,若招
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关于中标单位乱收费的举报,招标人在核实无误后将给予
中标单位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中标单位须在合同履行期间在停车场门口醒目位置牢固树立不小于宽1m、高
1.5m的长方形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牌须写明收费标准(写明:交通违法拖车费、
停车费和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车费由交警部门负责,超出上述期限费用由车
主负责)、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按照公示牌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牌之
外的不得乱收费,公示牌文字要清晰可辨,损坏要及时更换,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
发现中标单位公示牌收费标准不符合标准价格、字迹模糊、公示牌损毁等情况,采
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6、中标单位若出现“停车场因拖移、保管车辆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
“停车场私自使用被扣留停放保管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他附属品”、“若招标人
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关于中标单位乱收费的举报且核实无误的”情形,中标单位除
按上述要求赔偿损失及退回多收费用外,招标人将扣除应支付给中标单位所涉车辆
的所有费用的200%,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三、最高限制单价
本项目最高限制单价详见下列最高限制单价表,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出表
中各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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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制单价表
序号 | 车型名称 | 拖车费单价(元/次) | 停车费单价(元/小时) | 车型说明 | 备注 |
1 | 小型车高速以外 | 240.00 | 1.00 | 小型车:10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2 | 小型车高速 | 300.00 | 1.00 | 小型车:10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3 | 中型车高速以外 | 400.00 | 1.50 | 中型车:10座以上28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以上7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4 | 中型车高速 | 500.00 | 1.50 | 中型车:10座以上28座(含)以下客车,核载1吨以上7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5 | 大型车高速以外 | 480.00 | 2.00 | 大型车:28座以上客车,核载7吨以上14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6 | 大型车高速 | 600.00 | 2.00 | 大型车:28座以上客车,核载7吨以上14吨(含)以下货车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7 | 重型车、特大型车高速以外 | 560.00 | 2.20 | 重型车、特大型车:核载14吨以上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8 | 重型车、特大型车高速 | 700.00 | 2.20 | 重型车、特大型车:核载14吨以上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9 | 摩托车、机动车三轮车高速以外 | 120.00 | 0.50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
10 | 摩托车、机动车三轮车高速 | 150.00 | 0.50 | 收费起始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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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评标标准与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坚持公
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果
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A、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B、技术复杂;
C、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应当保密。
采购人代表需要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专家回避及相关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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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
成不符合87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
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2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
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
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
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评审组织工作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
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
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11、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
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
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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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
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
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五、评标工作程序及说明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评
审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采用综合评分法,各合同包
按投标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顺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评审不合格(有一项不
合格的即为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评
审内容详见附表1“资格评审表”。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符合性审
查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不
得进入下一步评审,评审内容详见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三)详细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分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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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得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15分 |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均未高于限价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为有效投标报价。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本款中投标报价指评审用报价,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说明,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2 | 停车场面积 | 15分 | 合同包A:投标人提供的停车场地包括涉案车辆露天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亩、且有不小于100平方米封闭式仓库及不小于100平方米车棚的,得基础分5分;涉案车辆露天停车场面积每增加10亩的加2分,最多加6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封闭式仓库及100平方米车棚的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3 | 施救车辆 | 15分 | 所提供施救轻型、中型、重型车辆为国Ⅴ排放标准的每辆加3分,所提供施救轻型、中型、重型车辆为国Ⅵ排放标准的每辆加5分。本项最多得15分,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4 | 便利性 | 10分 | 为采购人和事故车辆提供停车场地服务便利性强的得10分;便利性一般的得6分;便利性差的得2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5 | 服务场所配套设施 | 5分 | 服务场所配套设施先进、齐全、配置合理得5分;设施齐全、配置较合理得4分;设施比较齐全、配置一般得3分;设施不完善的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6 | 工作方案 | 10分 | 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人员、措施配备等各方面均达到高水平得10分;方案内容、各种配备达到较高水平得8分;方案内容、各种配备一般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7 | 停车场制度 | 10分 | 各种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得10分;各种制度比较健全、安排较合理得8分;有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8 | 安全管理措施 | 10分 | 安全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事件都具有相应的处置办法得10分;安全管理措施较合理,处置办法合理得8分;安全管理措施及处置办法一般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 |
9 | 应急方案 | 10分 | 提供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预案科学合理,各种处置措施详细、完备得10分;应急预案较合理、处置措施较完备得8分;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一般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文件中申明Page42of44 |
注: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不得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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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过程有关事宜的处理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最高限价时,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评标对报价、各项方案及服务等综合考虑。
3、招标文件中未预见的事宜,评标委员会有权协商一致后做出决定。
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意见,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
为有效。
5、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公开宣布评标结果,评标工作结束。
七、废标情形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有关说明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疑义提出质疑时,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材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
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
人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
问和质疑。
九、保密
1、有关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任一投标人。
2、凡是属于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
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行为,可能导
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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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 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 具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6 |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说明:有一项不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 说明:有一项不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
2 |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盖章和签字 |
3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服务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是否低于成本价竞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投标人未进行合理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6 |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 |
7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8 | 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
说明:有一项不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 说明:有一项不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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