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项目(三期)——寿山乡岭头集镇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56.0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6.0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兴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迪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佳筑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项目(三期)——寿山乡岭头集镇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晋发改复[2022]1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寿山乡岭头集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56016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晋安区“乡约北峰”全域旅游项目(三期)——寿山乡岭头集镇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工程外立面改造、园林绿化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60163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60163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5601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未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5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9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7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

7.2投标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 ,邮编:350011

电话: 0591-83168158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8层03室,邮编: 350003

电话: 0591-87917589-817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张工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9楼

电话: 0591-8316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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