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飞0715-81369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XCGK-1标段(HBSJ-202312GL-162001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工程已纳入《咸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和《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意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现拟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境内
建设规模:起点与咸宁南外环高速相衔接,终点在崇阳县城区东侧接杭瑞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全线位于咸宁市境内,途径咸安区、赤壁市、崇阳县,项目里程约37公里,设计速度拟采取100 km/h,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总投资匡算约60.3亿元。(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宁至崇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1:2000地形图上进行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如需)(若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时,还应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各相关专题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CGK-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其中:服务期限:730日历天(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并完成合同工作的全部内容),计划开始日期 2024年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 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49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一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D
邮编: 43700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张立 联系人: 薛飞、邓鋆、袁军、李鹏
电话: 0715-8136965 电话: 1862776077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22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2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
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2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2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工作。
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 1 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评价分项工作。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工作。
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 1 中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工作。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工作。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桥涵分项负责人工作。
隧道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隧道分项负责人工作。
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 1 中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工作。
地质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分项负责人工作。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担任的职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6.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1、投标人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盈利(净利润大于0);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
3.证明材料应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 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5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7 营业执照 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5、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2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投标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6、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0 信誉
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1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 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2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工作。
(2)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2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工作。
(3)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评价分项工作。
(4)路线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
(5)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工作。
(6)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1人,中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工作。
(7)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工作。
(8)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桥涵分项负责人工作。
(9)隧道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隧道分项负责人工作。
(10)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1人,中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工作。
(11)地质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分项负责人工作。
(12)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担任的职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6、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盈利(净利润大于0);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
4、证明材料应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5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6 质量标准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规定。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
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
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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