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水厂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水厂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一水厂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项目一水厂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仁寿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22】3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仁寿发展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街道

2.3 项目规模:6万吨/天,配水井一座,原水输水管4000米,制水生产线及配套加药、加氯、送水设备、泵房、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12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15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基金和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5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0-10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均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1、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 个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代理费用、项目负责人)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2、申请人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90分及以上(提供比选期内网页截图)。3、项目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并附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10.0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2023年0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2023年0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址:

编:

人:徐老师

话:028-36203940

真:

2023年02月09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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