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榆林炼油厂污油泥委托处置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zb2024-10-gf52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评标结果公示

榆林炼油厂污油泥委托处置框架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榆林炼油厂污油泥委托处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编号:DYZB2024-10-GF526)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开始,公示三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

一标段:干化污油泥委托处置框架协议

第一名

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25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二名

陕西省靖边县鸿浩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3,3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三名

延安鑫和工贸有限公司

¥3,35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标段:清罐污油泥委托处置框架协议

第一名

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二名

陕西省靖边县鸿浩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2,3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三名

延安鑫和工贸有限公司

¥3,000,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

地 址:陕西省靖边县河东榆林炼油厂

联 系 人:赵思惠

电 话:0912-4610004

电子邮件:9445842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75号延长石油招标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延雪

电  话:029-88443614

电子邮件:yan_xue@foxmail.com 

  2024年11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