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01300004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01300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决定对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耕地概况:1、地理位置:大丰区园艺场南一排1-7号田和二排1-4号田。2、四邻界址:东至原种场分界河,南至王港河圩北分界沟,西至场部中心路东分界沟,北至丰棉路南分界沟。3、自然现状:自主规划改造农业种植,费用自理,面积324亩(以原丈量面积为准),具体标的物现状均由意向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的任何行为负责。二、耕地性质、用途:国有农林耕地,承租人一旦承租,仅限于农业种植经营,如需改变现状及农作物种植用途或进行转租,需经招标人同意。承租人须依法经营,保持耕地现状完好,若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须严格按照《盐城市大丰区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程》执行;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所有经营费用与安全质量责任均由其自身承担。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不在暂停期内,须具有多年的农业生产种植经营经验及业绩(2)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及农业生产能力的自然人(3)投标申请人须持有良好的征信记录,相关征信证明须于报名时提供。五、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六、亩投标底价1050元/年,年度总承包租金底价合计340200元。七、原承租人在上轮承租前投资新建的管道、水渠、彩钢板棚等配套设施经专业公司评估折合人民币53800元,投标人需应接受,在本轮承包合同签订前,若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后需补偿原承租人(再次经专业公司评估),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并缴纳,本轮承租合同到期后无偿归集体所有。八、承租期内,国家、地方政府耕地保护各项涉农补贴,农业科技资助、补贴等归招租方所有,种粮直补如有归承租方所有。九、招租方提供农业用电电源和原场部投资小型晒谷水泥场1600平方米,承租人自行使用,不得转租或转借或借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十、联系方式(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0283800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 名 联 系 人:陈国娟 联系电话:1801252205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康平南路48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王港乡南首5公里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770283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康平北路东侧、新村路北侧新东苑小区11幢03室(2)
联系人:
王艳茹
电话:
18962077781
电子邮件:
1070383599@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01300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自主规划改造农业种植,费用自理,面积324亩(以原丈量面积为准)。 |
范围 |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0-24 09:30 |
开标地点 | 盐城市大丰区康平南路48号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决定对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国有土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耕地概况:1、地理位置:大丰区园艺场南一排1-7号田和二排1-4号田。2、四邻界址:东至原种场分界河,南至王港河圩北分界沟,西至场部中心路东分界沟,北至丰棉路南分界沟。3、自然现状:自主规划改造农业种植,费用自理,面积324亩(以原丈量面积为准),具体标的物现状均由意向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的任何行为负责。二、耕地性质、用途:国有农林耕地,承租人一旦承租,仅限于农业种植经营,如需改变现状及农作物种植用途或进行转租,需经招标人同意。承租人须依法经营,保持耕地现状完好,若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须严格按照《盐城市大丰区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程》执行;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所有经营费用与安全质量责任均由其自身承担。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1)以法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不在暂停期内,须具有多年的农业生产种植经营经验及业绩(2)以个人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及农业生产能力的自然人(3)投标申请人须持有良好的征信记录,相关征信证明须于报名时提供。五、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六、亩投标底价1050元/年,年度总承包租金底价合计340200元。七、原承租人在上轮承租前投资新建的管道、水渠、彩钢板棚等配套设施经专业公司评估折合人民币53800元,投标人需应接受,在本轮承包合同签订前,若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后需补偿原承租人(再次经专业公司评估),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并缴纳,本轮承租合同到期后无偿归集体所有。八、承租期内,国家、地方政府耕地保护各项涉农补贴,农业科技资助、补贴等归招租方所有,种粮直补如有归承租方所有。九、招租方提供农业用电电源和原场部投资小型晒谷水泥场1600平方米,承租人自行使用,不得转租或转借或借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十、联系方式(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0283800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 名 联 系 人:陈国娟 联系电话:1801252205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康平南路48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园艺场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王港乡南首5公里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770283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康平北路东侧、新村路北侧新东苑小区11幢03室(2)
联系人:
王艳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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