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处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处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 2022年《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本区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以学促行以学促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组织各镇机关单位党员外出研学
活动地点: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服务中心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政策和重要内容学习
参加人数:40人以内(以实到人数为准)
活动时间:4天
2.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1)地点要求:须严格按照采购方的地点安排,不得随意更换活动场所和活动主题
(2)用餐要求:活动时间内统一安排用餐(按照每人每天130元标准),确保餐食安全和品质。
(3)住宿要求:活动时间内统一安排住宿(按照每人每天230元标准),确保住宿环境安全。
(4)车辆要求:往返时安排1辆大巴。
(5)讲师要求:讲师详细标准见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
(6)安全要求:统一购买活动保险和防暑物资,保障活动中全体人员人身安全、车辆安全、食品安全等,杜绝发生任何安全类事件。
(7)流程要求:报价方需提供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和详细报价金额。
3.服务成果: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所有活动内容,保证人员安全。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
2.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18日18:00期间(3天,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发送至以下邮箱:zzrsj_dqzx@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邻里中心3层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0590
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docx附件2:报价单(1).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 2022年《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本区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以学促行以学促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见效。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组织各镇机关单位党员外出研学
活动地点: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服务中心
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政策和重要内容学习
参加人数:40人以内(以实到人数为准)
活动时间:4天
2.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1)地点要求:须严格按照采购方的地点安排,不得随意更换活动场所和活动主题
(2)用餐要求:活动时间内统一安排用餐(按照每人每天130元标准),确保餐食安全和品质。
(3)住宿要求:活动时间内统一安排住宿(按照每人每天230元标准),确保住宿环境安全。
(4)车辆要求:往返时安排1辆大巴。
(5)讲师要求:讲师详细标准见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
(6)安全要求:统一购买活动保险和防暑物资,保障活动中全体人员人身安全、车辆安全、食品安全等,杜绝发生任何安全类事件。
(7)流程要求:报价方需提供一份详细的活动计划和详细报价金额。
3.服务成果: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所有活动内容,保证人员安全。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
2.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18日18:00期间(3天,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发送至以下邮箱:zzrsj_dqzx@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邻里中心3层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0590
附件1:服务项目清单.docx附件2:报价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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