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合同履约公告
金额
678.5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abbfz00247
预算金额678.56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0551-63557283
中标公司安徽立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678.56万元
中标联系人-13665609611
公告正文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2ABBFZ00247-001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2ABBFZ00247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11577056500H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5楼
联系方式: 0551-63557283
供应商(乙方): 安徽立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83093943U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沁源路666号
联系方式: 136656096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 2022-2024 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路灯节能检测乙方对包河区2022-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路灯设施进行节能检测,一年总包费用为70000元,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节能改造后,路灯照度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执行,不得低于该标准;乙方按月进行测试,监测项目运行期节电状况;乙方每月抽取部分道路路灯,对路灯照度、耗电量等参数进行测量,与改造前基准值进行对比,得出节电率;乙方对本项目依据节能改造前的监测结果与节能改造后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测试出实际用电量及节电率,每月出具节能检测报告,包含项目节电率、亮灯率、光照度相关参数,其中节电率作为节能改造施工单位季度考核重要依据,具体检测的量按照包河区2022-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量为依据。(二)市政配电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对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照明设施(箱变、 杆变、配电房、低压配电柜、路灯杆、电缆、综保)及各类排涝泵站(变压器、高压柜、综保)、桥梁(含人行天桥、下穿桥、人行地道、隧道、管廊)、天桥电梯、自动闸阀等市政设施机电或带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隐患消缺,做好巡检、消缺记录对巡检结果及时反馈,同时对设备健康程度进行评估。1、路灯设施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2、泵站变压器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3、泵站高压柜、微机综保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7、市政配电设备、设施日常巡检表8、10KV绝缘工具耐压试验: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如 10kV 绝缘手套、10kV 绝缘鞋每半年一次;验电笔、接地线、绝缘棒等,每年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9、试验所需电源由供应商自行解决。10、供电线路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的维修和应急抢修工作,在供电线路及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45分钟内到达现场,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配合设备日常养护单位进行抢修。(三)预防性试验三年期内完成不少于3次预防性试验,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增加试验次数,不再另行计费,请投标人谨慎报价。(1)泵站高压柜(112台)、微机综保(45台)预防性试验,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主要包括:1)电流互感器试验;2)开关设备试验;3)避雷器试验;4)母线试验;5)综合保护试验;6)绝缘电阻试验;7)交流耐压试验;8)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9)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10)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隔离插头的导电回路电阻等。泵站高压柜、微机综保预防性试验设施量(2)30台泵站变压器预防性试验,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主要包括:1)绕组直流电阻测量;2)绕组绝缘电阻;3)绕组的 tanδ;4)绝缘油试验;5)绕组交流耐压试验;6)绕组的泄漏电流;7)绕组局部放电测量;8)相位检查等。泵站变压器预防性试验设施量(四)路灯预防性试验1、路灯预防性试验【含22387柱路灯、203根路灯高压进火电缆、197根路灯高压出火电缆、41座路灯环网柜、331座路灯箱变(含综保)】,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主要包括:1)绝缘电阻测量;2)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3)交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4)局部放电测量;5)相位检查;6)断路器预防性试验;7)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8)有效接地系统的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等,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路灯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五)照明设施安全检测对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重要提示:乙方对此报告负有法律责任)。1.2.3 服务的要求1、表中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试验内容、试验要求乙方均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或最新标准规程进行,保护装置的检验按照DL/T995—201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或最新标准规程进行。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预防性试验相关工作,出具试验报告,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同时对存在隐患的电力设备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乙方试验过程中服从工作调度及现场管理,并承担因违反该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2、为保障相关作业安全,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编制《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保障措施》、《电力设备应急抢修保障方案》、《电力设备巡检计划》并交由招标人审核。3、如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作业,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抢修及巡检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电力设备损坏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要求恢复电力设备正常运行。5、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履行服务,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响应不及时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甲方将依据合同进行处理。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规定,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7、如遇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发生事故及乙方无正当理由退出本项目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同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处理。1.2.4 其他要求:1、因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照明设施(箱变、 杆变、配电房、低压配电柜、电缆、综保)及各类排涝泵站、人行通道、隧道、管廊、天桥电梯、自动闸阀等市政设施机电或带电设备处于运行状态,实施前各设备停电时间须报甲方审批。2、乙方须自行勘察现场。3、结论性要求。第一轮预防性试验性:自收到甲方开工令之日起 120 天内, 针对所有区管电器设施进行全方位预防性试验性,不得有选择性的抛项或漏测、拒测,依据测试结果及时向甲方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对试验不达标设施,提出相关可行性整改意见。4、乙方须为本项目实际需要提供设备,包括:(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等;(3)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 (4)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器具等。5、不定期针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且内容合理可行。1.2.5 人员配备1、乙方须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意外伤害保险及作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乙方须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合同签订后须提供的相关人员配置要求及相关材料;须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信息。作业人员在履约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须事先得到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许可。 4、乙方从事现场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配备相应防护器具及配证上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作业人员名单、高压电工操作证报送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备案;如乙方调整作业人员须事先书面告知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并提供调整后人员所需的相关证件。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将不定期核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6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1.乙方须在项目所在地挂牌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该试验室也即为甲方的本项目试验室。具体人数按照项目检测内容、数量提出人员配置方案并报甲方审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每月2次考勤,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每月2次考勤,安全工程师与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抢修及巡检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无故缺勤,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每人每次。经抽查连续两次考勤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进行双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实验室,需书面向甲方代表请假,其他人员请假需向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2.乙方成交后提供所有人员配置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供甲方审查,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10日书面报经甲方同意,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人员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报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并经甲方面试合格方可办理更换;因乙方原因提出的更换,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具体为:项目负责人10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2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若安全工程师工作缺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7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要求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切实可行的检测试验方案及检测试验项目清单报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乙方只对甲方负责,严禁听从设备养护施工单位安排,否则,予以重罚直至终止合同。2.乙方必须派人员随时随地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3.乙方的检测试验结果,要第一时间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及监理。4.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汇报月度检测试验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便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5.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甲方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试验任务。6.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7.乙方负责完成委托合同中的所有检测试验项目,对合同中部分在其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其试验检测业务承揽范围之外的检测项目,由乙方自行委托(须经甲方认可)具备相应检测试验能力、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检测试验,并出具合格的检测试验报告,乙方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备养护施工单位购买指定材料,若出现此种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0、乙方在完成项目任务前、后时,必须与供电、交通部门协调完成开关用电事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678.5669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全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合同编号: 2022ABBFZ00247-001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2ABBFZ00247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2022-2024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合同甲方编号: 12340111577056500H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5楼
联系方式: 0551-63557283
供应商(乙方): 安徽立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83093943U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沁源路666号
联系方式: 136656096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 2022-2024 年路灯、泵站、电梯等市政设施机电设备日常检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路灯节能检测乙方对包河区2022-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路灯设施进行节能检测,一年总包费用为70000元,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节能改造后,路灯照度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执行,不得低于该标准;乙方按月进行测试,监测项目运行期节电状况;乙方每月抽取部分道路路灯,对路灯照度、耗电量等参数进行测量,与改造前基准值进行对比,得出节电率;乙方对本项目依据节能改造前的监测结果与节能改造后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测试出实际用电量及节电率,每月出具节能检测报告,包含项目节电率、亮灯率、光照度相关参数,其中节电率作为节能改造施工单位季度考核重要依据,具体检测的量按照包河区2022-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量为依据。(二)市政配电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对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照明设施(箱变、 杆变、配电房、低压配电柜、路灯杆、电缆、综保)及各类排涝泵站(变压器、高压柜、综保)、桥梁(含人行天桥、下穿桥、人行地道、隧道、管廊)、天桥电梯、自动闸阀等市政设施机电或带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隐患消缺,做好巡检、消缺记录对巡检结果及时反馈,同时对设备健康程度进行评估。1、路灯设施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2、泵站变压器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3、泵站高压柜、微机综保日常巡检设施量以上述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为准;7、市政配电设备、设施日常巡检表8、10KV绝缘工具耐压试验: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如 10kV 绝缘手套、10kV 绝缘鞋每半年一次;验电笔、接地线、绝缘棒等,每年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9、试验所需电源由供应商自行解决。10、供电线路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的维修和应急抢修工作,在供电线路及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45分钟内到达现场,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配合设备日常养护单位进行抢修。(三)预防性试验三年期内完成不少于3次预防性试验,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增加试验次数,不再另行计费,请投标人谨慎报价。(1)泵站高压柜(112台)、微机综保(45台)预防性试验,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主要包括:1)电流互感器试验;2)开关设备试验;3)避雷器试验;4)母线试验;5)综合保护试验;6)绝缘电阻试验;7)交流耐压试验;8)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电阻;9)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压试验;10)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隔离插头的导电回路电阻等。泵站高压柜、微机综保预防性试验设施量(2)30台泵站变压器预防性试验,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主要包括:1)绕组直流电阻测量;2)绕组绝缘电阻;3)绕组的 tanδ;4)绝缘油试验;5)绕组交流耐压试验;6)绕组的泄漏电流;7)绕组局部放电测量;8)相位检查等。泵站变压器预防性试验设施量(四)路灯预防性试验1、路灯预防性试验【含22387柱路灯、203根路灯高压进火电缆、197根路灯高压出火电缆、41座路灯环网柜、331座路灯箱变(含综保)】,须在供电高峰期前完成。试验内容参照现行 DL/T《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主要包括:1)绝缘电阻测量;2)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3)交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4)局部放电测量;5)相位检查;6)断路器预防性试验;7)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8)有效接地系统的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等,并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路灯预防性试验设施量(五)照明设施安全检测对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重要提示:乙方对此报告负有法律责任)。1.2.3 服务的要求1、表中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试验内容、试验要求乙方均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或最新标准规程进行,保护装置的检验按照DL/T995—201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或最新标准规程进行。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预防性试验相关工作,出具试验报告,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同时对存在隐患的电力设备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乙方试验过程中服从工作调度及现场管理,并承担因违反该规程导致电气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2、为保障相关作业安全,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编制《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保障措施》、《电力设备应急抢修保障方案》、《电力设备巡检计划》并交由招标人审核。3、如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作业,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抢修及巡检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电力设备损坏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要求恢复电力设备正常运行。5、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履行服务,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响应不及时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甲方将依据合同进行处理。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规定,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7、如遇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发生事故及乙方无正当理由退出本项目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同时上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处理。1.2.4 其他要求:1、因包河区(含滨湖新区)照明设施(箱变、 杆变、配电房、低压配电柜、电缆、综保)及各类排涝泵站、人行通道、隧道、管廊、天桥电梯、自动闸阀等市政设施机电或带电设备处于运行状态,实施前各设备停电时间须报甲方审批。2、乙方须自行勘察现场。3、结论性要求。第一轮预防性试验性:自收到甲方开工令之日起 120 天内, 针对所有区管电器设施进行全方位预防性试验性,不得有选择性的抛项或漏测、拒测,依据测试结果及时向甲方出具预防性实验报告,对试验不达标设施,提出相关可行性整改意见。4、乙方须为本项目实际需要提供设备,包括:(1)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起重车、运输车、电动(手扳)葫芦等;(2)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绞磨机等;(3)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钳、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 (4)其他设备:测量及试验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器具等。5、不定期针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且内容合理可行。1.2.5 人员配备1、乙方须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意外伤害保险及作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乙方须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因乙方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合同签订后须提供的相关人员配置要求及相关材料;须提供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信息。作业人员在履约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须事先得到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许可。 4、乙方从事现场作业人员须统一着装、配备相应防护器具及配证上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作业人员名单、高压电工操作证报送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备案;如乙方调整作业人员须事先书面告知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并提供调整后人员所需的相关证件。合肥市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将不定期核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6 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1.乙方须在项目所在地挂牌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该试验室也即为甲方的本项目试验室。具体人数按照项目检测内容、数量提出人员配置方案并报甲方审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包河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每月2次考勤,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每月2次考勤,安全工程师与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急抢修及巡检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无故缺勤,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每人每次。经抽查连续两次考勤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进行双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实验室,需书面向甲方代表请假,其他人员请假需向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2.乙方成交后提供所有人员配置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供甲方审查,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10日书面报经甲方同意,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人员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投标时所报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并经甲方面试合格方可办理更换;因乙方原因提出的更换,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具体为:项目负责人10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2万元/人/次,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若安全工程师工作缺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7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要求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切实可行的检测试验方案及检测试验项目清单报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乙方只对甲方负责,严禁听从设备养护施工单位安排,否则,予以重罚直至终止合同。2.乙方必须派人员随时随地跟踪检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以确保施工工序正常开展及工期安排的总体需要。3.乙方的检测试验结果,要第一时间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及监理。4.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汇报月度检测试验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便使试验检测工作更好服务于工程施工。5.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协调与安排,及时完成甲方临时指派的其他检测试验任务。6.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7.乙方负责完成委托合同中的所有检测试验项目,对合同中部分在其相应的资质等级范围内,其试验检测业务承揽范围之外的检测项目,由乙方自行委托(须经甲方认可)具备相应检测试验能力、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检测试验,并出具合格的检测试验报告,乙方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总责。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备养护施工单位购买指定材料,若出现此种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0、乙方在完成项目任务前、后时,必须与供电、交通部门协调完成开关用电事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678.5669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全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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