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移动2023年济宁分公司数据中心土建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济宁)_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yd2023050007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 山东移动2023年济宁分公司数据中心土建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济宁) (项目编号:SDYD2023050007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一、采购说明
1、项目名称: 山东移动2023年济宁分公司数据中心土建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济宁)
2、项目编号:SDYD20230500077
3、采购内容:采购1家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负责节能报告的编制服务。
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5、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68000.00元(未含税总价);应答人应答报价(未含税总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扩展网络节能技术服务 1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实行线下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14时00分至2023年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根据联系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 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3.3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9楼招标会议室(济宁市洸河路7号)。
3.4 应答人须在截止时间前于规定的地点递交一份纸质应答文件。
3.5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参加。
3.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3.6.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应答人;
3.6.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7号
采购人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 13508972628
电子邮件:weiqi@sd.chinamobile.com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7.1 异议反馈渠道
7.1.1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采购人反馈:
采购人电话:13508972628
采购人邮箱:weiqi@sd.chinamobile.com
7.2异议人须知
7.2.1异议人应当为应答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应答人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2.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7.2.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7.2.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7.2.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异议人须知相关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2.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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