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大石头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产生的余量资源拍卖出让公告 | ||||
拍卖公告发布 相关信息描述 | 拍卖公告名称 | 莒县大石头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产生的余量资源拍卖出让公告 | 拍卖公告编号 | 莒余资拍告字﹝2024﹞007号 |
公告发布单位 | 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 |||
拍卖标的信息 及相关要求 | 拍卖标的编号 | JYZ011 | 拍卖标的类型 | 工程(项目)产生余量资源 |
拍卖标的性质 | 渣石混合物 | 拍卖标的数量 | 13749立方米 | |
拍卖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拍卖标的存放位置 | 大石头河吴家岭村至张家楼村段左岸 | |
起始价(元) | 122400 | 竞买保证金(元) | 134700 | |
加价幅度(元) | 5000(或其整数倍) | 付款方式 | 签订出让合同当日内付清 | |
竞得人需承担资源测绘费12000元、价值评估费3000元;成交价款不含税费,竞得人须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税费。 | ||||
竞买人范围 及有关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重违法名单。 | |||
竞买方式 | 1.拍卖出让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交易。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具备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者,均可参加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拍卖出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标的现状和其他有关信息)后,按规定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 |||
拍卖出让文件 索取及报名 | 1.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竞买前不进行资格审查,申请报名时无需到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提交证明材料,直接在网上报名即可,待成交后,带齐所需资料到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出让须知。 2.拍卖出让其他资料和要求见出让须知,申请人可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查询。 | |||
竞买保证金缴纳 及报名资格确认 |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和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26日16:00时 | |||
网上拍卖时间 | 2024年6月27日9:00时至10:00时 | |||
公开展示 |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现状、规格、质量等均以实地勘察为准。 竞买人可于2024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自行到标的存放地踏勘。 | |||
其他公告事项 及相关要求 | 1.拍卖标的数量由专业测绘机构测量估算,由于测量技术受限,拍卖标的测量数量和实际数量可能存在误差,风险由竞得人自担。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数量若有不足,按拍卖出让公告载明数量结算,成交价款不予调整。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和授权委托方对拍卖标的数量、品质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拍有风险,请竞买人斟酌后再进行报价。 2.竞买人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规定的竞买人范围及相关要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按如下情形处理:(1)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并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的,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0%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不予退还;(2)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并竞得拍卖标的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0%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不予退还。 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相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成交公示等)所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类别、出让合同签订时限等)与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所载信息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所载信息为准。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提取、装卸、运输、保管、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和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竞得人须自行协调装载、运输等事宜,相关装载、运输等费用以及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竞得人自担。竞买人须在竞买前统筹考虑装载、运输、损耗等因素。 6.竞得人提取和外运拍卖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保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拍卖标的属地乡镇街道监管要求提取和运输。 7.拍卖标的外运完成后的临时压占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担。 8.若竞得人未能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拍卖标的外运,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未外运的拍卖标的并另行处置。 9.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之日起3日内自行从交易平台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由竞得人签名、盖章后,于网上拍卖出让结束之日起5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10.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拍卖标的外运。 11.拍卖标的为工程(项目)产生的余量资源,不颁发采矿许可证,不纳入采矿权管理。 12.拍卖标的系整体打包处置,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县财政。 13.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要求,以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须以变更公告为准。 14.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现有档案材料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此种描述并不构成对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作为对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的提示。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并对拍卖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15.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已作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防范交易风险。 | |||
拍卖信息咨询 | 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莒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咨询。 公司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沭东新城商务中心6号楼1713室 ;咨询电话:0633-7880959 | |||
CA数字证书办理 | 1.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信息库信息(http://ggzyjy.rizhao.gov.cn)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现场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CA锁。 2.下载《CA证书办理材料》,找到对应用户模板,填写完整后打印盖章。 3.现场办理需带齐办理材料。 4.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5.办理地点: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 D区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6.现场办理电话:0633-8808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