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包1投标邀请(三次)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
2、 招标编号:HCZB-2024-ZB0420
3、 项目概述:鞍山等7个市分公司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使用范围: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7个市分公司
4、 招标内容:为鞍山等7个市分公司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包号 | 使用单位(签约单位) | 拟入围数量(单位:个) | |
期望数量 | 最低数量 | ||
包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 3 | 2 |
合计 | | 3 | 2 |
(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 为保证供应商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并满足使用单位需求,按照使用单位地理区域,本项目分为7包,本次采购为包1(鞍山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
3.入围供应商的使用原则:随机抽取。如入围供应商数量高于3家,工程类项目优先从工程项目业绩得分排名前3名的中标供应商抽取。
4.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以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基准价,供应商对服务费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并按照“基准价*折扣率(供应商报价)”确定服务费结算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考虑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成本及工作量等情况,最低收费3000元。服务费收取原则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代理政府监管工程项目业绩1个,金额不低于50万;政府企事业单位服务类、货物类项目业绩各1个,金额不低于50万。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邮政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使用、接入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开展代理工作,具备电子招投标评审的环境及能力。
(7)投标人须配备足够的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团队负责人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经验在3年以上,并提供承诺在后续履约工程中,由投标时团队成员负责实施,如有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
(8)投标人须具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
(9)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并且具有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须提供专家库证明材料及相关管理制度,其中:评审专家须具备政府采购专家库或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证书,如证书专业分类或行业为综合类,则须另行提供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须在所投包组使用单位所在地具备办公场地,须提供能够体现供应商所属关系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办公场地照片。办公场地要求能够为所承担的招标/采购项目提供相应的工作场地和设施;提供开标、评标/评审、资料存放等工作所需的场地;配备评标/评审专用计算机、视频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相应的专用软硬件设施。
(11)投标人须承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将0.5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至签约单位指定账户。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hczbgsyz@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截图);(5)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办公场地照片;(6)具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并且具有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须提供专家库名单、证明材料及相关管理制度,其中:评审专家须具备政府采购专家库或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证书,如证书专业分类或行业为综合类,则须另行提供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注:邮箱报名还须将汇款凭证(仅支持公对公汇款)发送到邮箱。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长青南街16甲22门)会议室
注: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
(1)开标形式:纸质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长青南街16甲22门)会议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22562358
邮编:110013
招标代理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长青南街16甲22门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 石小云
电 话:024-31990377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长白西路支行
账 号:296082291275
电子邮件:hczbgsyz@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