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7150020230329049727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广迎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0202308001583
计划编号Z37150020230329049727是否拆包
包号A1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0
联系人秦广迎联系电话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服务方式按时间
服务期限2023-04-10 ~ 2024-04-10
交付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汇金街17号
付款条款 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50%
采购方式 定点竞价

需求信息
序号 品目 服务事项 是否驻场 人数
1 法律服务 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 1
服务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审查
1.对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
2.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进行咨询论证与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3.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并签署意见;
4.对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书及其它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参与
1.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起草工作;
2.参与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
3.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4.应邀参与环境现场执法,并提供完善执法程序的意见或建议;
5.应邀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三)委托
1.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市生态环境局的合法权益;
2.代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发布有关声明、公告、合同、信函等文件。
(四)接受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法律咨询。
(五)开展法制教育,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法律培训等活动。
(六)办理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前参与:
(一)重大环境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
(二)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阶段;
(三)涉及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的诉前协商调解阶段及立案阶段;
(四)需要法律顾问提前参与的其他事务。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
联系人冯天宏联系电话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最终报价(元)119900.00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供应商报价(元)
1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119900.00
2山东致楷律师事务所120000.00
3山东淼淼律师事务所120000.00
4山东鲁冠律师事务所120000.00
5山东慎远律师事务所120000.00
6山东敏行律师事务所120000.00

系统内置意见
最低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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