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工务大修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wz-gt2023-2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局-上海工务大修段
招标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021-51235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上海工务大修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3-22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工务大修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采购采购人为上局-上海工务大修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段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允许有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
1.系统须为稳定的产品,投标厂家需提供与本次招标产品名称与功能相符合的局级及以上技术成果验收并提供相应评审证书,并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和运用报告。
2.为提升视频监控画面的可读性,投标产品须通过GMS或轨道车综合监测装置获取GYK设备的车次号、公里标、速度、司机号、交路号、车站、机车信号等广播信息;投标厂家须提供GYK生产厂家授权接口及协议的证明件文件,并提供轨道车综合监测装置技术成果验收文件。
3.投标产品须与GYK配套使用,并同步满足铁路总公司GYK技术规范V1.5版本及以后版本的升级要求。
4.系统软件由厂家自主研发且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投标厂家须提供有效的IRIS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须接入本单位既有轨道车运用管理系统平台,投标厂家需提供既有平台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7.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CE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生产企业盖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外企的认证证书、授权文件须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提供公证书证明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以中文形式授权的无公证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2021-2022)亏损状况,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20-2022)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3.1.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报价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2021年度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1.7用户使用证明:国产、进口产品均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注:使用证明评价的对象应为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产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和投标产品一致,能够证明技术指标、质量性能、安全运用及投标单位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证明须为工务段或集团公司工务部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车间及科室出具的证明为无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开标之日起为基准前推三年,如2021年5月1日开标,则2018年5月1日后出具的使用证明为有效使用证明)
3.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2.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包件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及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保证能够清晰判别图片文字)及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4.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3.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 11:00至2023年8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采招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上海工务大修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186513224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黄工
电 话: 021-51235525(董) 021-51236561(黄)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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