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80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02886934057
公告正文
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锦屏镇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屏山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屏山县屏山镇凉坝村大田组0831-572453308315880820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02886934057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11933076.0011933076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地形测量、钻探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后期配合等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绿化及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附属工程等)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项目描述项目概况中的路线方案、技术参数、工程数量等信息仅为参考数据,随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将有变化,最终以业主下达任务为准。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锦屏镇。
2.2项目投资估算:60802.9042万元。
2.3规模:S311屏山县书楼镇至锦屏镇段改建工程起于叙州区安边镇与屏山县交界处,途经书楼镇,止于锦屏场镇,路线里程约46公里,现状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6.5米,拟提升为三级公路,路面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拟完全利用桥梁 614m/9 座,设隧道 564m/1 座,桥隧比2.55%,设平面交叉54处。估算总投资约为60802.9042万元,建安费约43159.3430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总服务期限为120日历天(不含审查机构审查时间),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送审后按业主要求15日内完成修改;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送审条件,送审后按业主要求15日内完成修改。(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地质勘察、地形测量、钻探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后期配合等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绿化及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附属工程等)。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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