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0万元
招标公司嵩明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张进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艳波186691012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嵩明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嵩明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嵩明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后端升级:建设视图库、交警数据融合、数据智能化分析,社会资源采集、智慧小区共享应用。(2)嵩明县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建成通信和指挥的综合智能管理辅助系统,实现应急管理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提升突发事件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3)嵩明县公安局小街、杨桥、杨林等派出所综合指挥系统建设:提升完善派出所的情报指挥调度系统,集情报信息研判、勤务指挥调度、视频合成作战、勤务监督管理五大功能合一的勤务指挥系统,实现警务工作扁平化指挥调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8 14: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嵩明县公安局 经办人: 张进
办公电话: 1388892513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史艳波
办公电话: 18669101207 移动电话: 1866910120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540001001
标段名称: 嵩明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后端升级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9 09:30
开标地点: 嵩明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视图库,交警数据融合、数据智能化分析,社会资源采集,智慧小区共享应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税收及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一标段).docx2023-11-28 11:32:0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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