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金额
23783.8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783.81万元
招标公司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女士028-85662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R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营造林工程31592亩;经济林与林下产业3930亩(含珍惜苗木基地330亩、林业产业基地3600亩);康养基地30亩、观景台1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防火通道4公里、新建巡护步道42.7公里、改建防火通道3.1公里、配套灌溉系统1800亩、生态停车场20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2026年)。
2.6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783.8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农林工程)执业证书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3年10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9日23时59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s://gasggzy.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163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0826-23999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五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二单元3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28-85662666、19983206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9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建设规模:营造林工程31592亩;经济林与林下产业3930亩(含珍惜苗木基地330亩、林业产业基地3600亩);康养基地30亩、观景台1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防火通道4公里、新建巡护步道42.7公里、改建防火通道3.1公里、配套灌溉系统1800亩、生态停车场20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2026年)。
2.6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783.8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农林工程)执业证书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3年10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9日23时59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s://gasggzy.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163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0826-23999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五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二单元3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28-85662666、19983206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9月1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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