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
金额
33.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319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项目需求
注:以下内容出现产品品牌,均仅作为供应商谈判时产品质量或标准的参考, 供应商谈判时产品质量或标准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凡可满足谈判文件项目需求的产品品牌均可在响应文件中使用。
一、项目要求
(一)范围:
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二)其它谈判须知:
1、供应商应彻底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状道路通畅;交通便利,有道路通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噪音、粉尘、污水、垃圾的限制或处理要求。
2、本项目承包范围为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附件范围相关的内容。供应商应根据附件内容以现场踏勘为准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内容包括清单数量、清单特征、计量单位等,并将疑问在提问截止时间书面提出,如未提出任何疑问,则视为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存在问题,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量清单数量偏差、漏项及清单错误的风险。否则自行承担所有损失。本项目须承诺保留采购人需求。
3、施工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5 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4、成交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对工序和材料及时报验,原材料及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费自行承担。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成交单位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7、工程质量:合格。
二、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扬州市新华中学
工程概况: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依据
1. 委托方提供的“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年)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
5.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号文) ;
6. 《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4期,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询价;
7. 苏建价〔2016〕154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8. 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9. 本项目拟定招标文件;
10. 施工现场情况和地形地貌;
1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计价规定;
12. 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说明;
13. 其他相关资料。
四、编制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施工现场情况:施工场地平整。
2、交通运输情况:交通便利,满足施工车辆进出。
3、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4、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表及设计方案计算。
5、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
(二)特殊说明
1、涂膜防水材料为2.0mm厚非固化改性沥青涂料,需与SBS卷材兼容;
2、卷材防水材料为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防水保护层做法为30mm厚C20细石砼保护层(带分隔缝),内配φ6钢筋网片,间距150*150。
4、总价措施项目:
4.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定额》(2014年)中规定的相应费率计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费率调整);
4.2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临时设施费:按规定的相应费率计取;
4.3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规定的相应费率计取;
4.4智慧工地费用:不计取;
5、单价措施费用:
5.1本工程已考虑机械台班,施工单位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6、其他项目费用:
6.1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取;
6.2暂估价:
6.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无;
6.2.2专业工程暂估价:无。
6.3计日工:无;
6.4总承包服务费:无。
五、最高限价总价
扬州市新华中学屋面渗漏水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33.1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报价编制要求
1、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谈判报价汇总表总价及谈判响应函中的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
2、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管理费、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调试费、资料费、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及服务费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3、成交单位需积极主动地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检测及验收,确保通过检测和验收,若出现检测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成交单位需要返工直至检测通过并且验收合格,由此导致的返工费等相关其他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4、施工过程中,成交单位需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周边相关物品、设施等,因成交单位的不规范操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相关设施的损坏、设备的停用等后果均由成交单位承担,由成交单位原样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购人和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
6、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评审时间:2024-06-17 15: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2号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17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6-11 18:04:23
采购编号:JSYZB08010100Z20241718012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2024-06-11 18:07:27 | |
变更公示内容 |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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