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女士0573-8923978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0573-87808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采购及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采购及施工已由海发改备海发改〔2023〕32号文,项目赋码2307-330481-04-01-1919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建设水处理设施项目,采用浸没式超滤(或高效沉淀+V型滤池)+反渗透处理工艺,总用地面积约3990平方米(总建面积约1442平方米),主要涉及新建取水泵房一座、输配水管网、水循环处理系统及配套电气、管线改造、尾水排放系统等,本项目总规模为7万吨/日,本次招标规模为土建7万吨/日,水循环处理4万吨/日,具体详见图纸等。
2.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1897.83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为5500万元(建筑工程费约15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约4000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本项目土建施工及管理、工艺设备深化设计和设备【工艺设备、仪表、自控及电气控制、工艺管路及电气(动力及信号)电缆、桥架、支架、仪表保护箱体、穿管等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采购及安装、联动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深化、优化设计):合格且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4.合同服务期
施工总工期(建筑+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水口、取配水管、管线及设备安装并具备运营能力。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膜系统集成商,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膜系统集成商、1家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 CA 互认)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2楼第一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73-89239780电 话:0573-87808008
传 真:/ 传 真:/

日期:2023年08月29日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73-8923978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3-87808008
监督管理部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3-87289203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膜系统集成商,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
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4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5

安全生产
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4万m3/d及以上的自来水或污水处理或再生水的膜工艺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可二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补充业主证明,否则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没有被限制
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流动资金

1.具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流动资金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10天基本账户内实时余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提供基本账户内银行对账单原件扫描件(须加盖银行公章、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内连续10天每天的银行对账单(或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10天内的账号实时余额情况)且能体现每天余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
2.本工程资格审查中投标单位公司的基本账户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1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提供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可以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备注: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1家膜系统集成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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