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城管数字化及12345销案,拆违整治、垃圾清运等服务(标段四)合同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40510007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城管数字化及12345销案,拆违整治、垃圾清运等服务(标段四)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40510007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小写:1300000元),按实结算。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共计2600000元,合同一年一签。
注: 1、项目实施中,以上清单中未列入的单项参照《长沙建设造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材料价格手册》同期发布的信息价为准。在此基础上仍有未列入的单项由采购人通过对市场行情进行询价后对清单进行增补。 2、工作时间段划分;白班(7:30-12:00,13:30-17:00);晚班1、(18:00-24:002、(00:00-6:00),加班超过两个小时,按半个工日或台班计算。 3、晚班时间段的人工和机械单价同白班单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1 ——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桂花社区、阿弥岭社区、长钢社区、王公塘社区、左家塘社区、曙光社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内容: 左家塘街道地处雨花中心城区,面积约7.8平方公里,辖21个社区,韶山北路、人民中路、车站南路、劳动东路、曙光中路、城南东路、曹家坡路等多条城市主次干道交错分布,老旧商业街区、纯居民小区密集,综合环境复杂,致使马路市场、夜市摊贩、违法违章建筑、违章户外广告招牌等乱象多、处理难度大。 目前左家塘街道城管负责城管数字化案卷处置、12345案件处置、日常综合整治工作(拆除违章建筑、户外广告招牌亮化整治、早夜市整治、基础设施补损、蓝天保卫环保整治、清堆清除整治等)和临时专项整治任务。全天满负荷工作。辖区面积大、问题多、人员少、任务 重使得我街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都较难开展。 拟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依照“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引进专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含左家塘街道范围内的数字化销案、违章广告招牌及违章建筑的拆除、综合整治、建筑垃圾外运以及复绿等相关委托业务。复绿树苗按照实际株数进行计算,复耕按照实际亩数进行计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派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合格后,中标人凭委派单(如数字化、12345案卷号、社区报告等)、签证单、结算表、验收表、发票在一至二个月内进行支付。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中路支行(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0501775463096688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因服务内容的特殊性,中标人在选择员工时应对其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要求,并且选择纪律性强,保密意识强,能够认真且服从安排的人员; (2)因服务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听从安排,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和晚上); (3)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等工作。 (5)负责拆违后的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的外运及倾倒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违法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乙方提供服务及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标准,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不符合质量部分的款项,情况严重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方式: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乙方提交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所租赁设备由中标人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记录、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包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3、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中标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中标人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应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及时与采购人对接,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5、机械设备包管,如发生偷盗,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苗木类种植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7、中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中标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中 标人完全承担。 8、中标人不许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以及在施工期间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如中标单位在合同周期内,均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委托要求,采购人经请上级主管部门提前终止项目合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7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共为5个标段,全年发生的采购金额按实结算,按标段划分的金额为基础,考虑到实际采购金额无法做到绝对的平均,分配的工作量或结算金额会有10%左右的误差,但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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