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装备采油装备公司抽油杆耐高温塑型块生产协作服务招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b-fw-2023046-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渤海装备采油装备公司抽油杆耐高温塑型块生产协作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渤海装备采油装备公司抽油杆耐高温塑型块生产协作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BHZB-FW-2023046-1),招标人为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3年4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采购。招标标的物预计使用量880000件。
2.2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幸福路西段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或根据采购方通知。
2.3交货期: 2023年11月30日前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
2.4 产品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定作人收到货物之日起12个月。
2.5付款方式:价款结算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为依据。采购期间内对应的采购订单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6个月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90%,余款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间,标的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限到达后60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一次性付清。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两个标包,设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含耐高温塑型块、塑型块加工、上井安装、往返运费、13%增值税、装卸费等相关费用)。单件不可超最高限价,高于单件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该标包将被否决。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一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件)
1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长庆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47*115

100000
6.6
2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港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47*255

80000
14.8
3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港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58*305

50000
24.9
4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港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58*465

60000
45.9
5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港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58*505

50000
48.3
6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港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73*255

70000
36.6
7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长庆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73*555

50000
86.8
标包二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件)
1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庆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47*375

180000
21.2
2
耐高温塑型块加工、服务
大庆油田注塑加工(含块)、上井安装、往返运费
58*405

240000
36.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 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该产品2023年2月28日前(90天内)含有CMA和CNAS认证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包含且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到六项要求。
3.4 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的设备采购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设备铭牌及设备在车间内照片4项资料。
3.5质量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的承诺书(承诺加盖公章)。
3.6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油田井场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出具现场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人员及场地要求:
(1)人员要求:承诺在大庆、长庆、大港油田分别设立服务站点、设专职服务人员(大庆2人、长庆1人、大港2人,并提供井场现场服务人员名单)、服务车辆、设备(扶正器专用锁紧钳)。
(2)场地要求:因产品特性,对产品加工时效有严格要求,投标人需要在招标人所在行政区域内(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区域)设有生产地点。投标人提供厂房产权证书或厂房租赁合同及厂房照片;在招标人所在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区域)内未设置服务地点的,需提供中标后在招标人所在行政区域内设置服务地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置完成。服务承诺需明确到达招标人所在地(新世纪公司抽油杆制造厂)的时间。
3.8诚信要求: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3.9 需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含一级、二级、临时供应商),提供中石油能源一号网截图。
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1日18:00:00 时至2023年3月26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100000元(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标包缴纳:标包一:19100元;标包二:15900元。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51193298@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刘一芳
电 话:0317-2577774/13931789552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通过“51发票平台”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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