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0103-04-01-751295
预算金额6562.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20-815618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03-04-01-751295
投资项目名称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茶滘路、穗盐路、恒荔湾畔周边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上述4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路线总长4.279km。建设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 项目估算总投资6562.58万元,其中建安费5310.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5.57万元,预备费486.12万元。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断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满足设计阶段的方案比选及推荐方案比选,配合初步设计报审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概算送审工作,满足初步设计审批要求,须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管线调查,将相关管线迁改费用计入概算中)、□规划现状地形图测量(含1:500现状规划地形图、1:500实测地形图竣工后的地形修测)、□规划放线册编制(含道路、管线等)、□配合实施各类管线迁改、□管线综合平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满足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报建及后期跟踪服务)、☑现场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技术、报建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规划报建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含管线竣工测量及其地下管线入库);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总工期 50个日历天。勘察工期:总工期 25 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43.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释]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业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勘察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1.2.3.1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7),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7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冲口聚兴大街5号二、四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17064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1561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 招标文件-以西勘察设计(上网版).pdf
  • 招标公告- 以西勘察设计(上网版).pdf
  • 第一册-文本-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pdf
  • 第二册-附图-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pdf
  •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册.pdf
  • 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册.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以西.pdf
  • 关于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pdf
  •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地大道以西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委托招标代理函-以西.pdf
  • 招标人声明--以西.pdf
  • 以西勘察设计合同(上网版).docx
  • 招标文件-以西勘察设计(上网版).doc
  • 招标公告- 以西勘察设计(上网版).doc
  • SL202411260024-20241126145919.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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