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财务综合审计服务采购
2023-VGBXAM-FC301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财务综合审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3-VGBXAM-FC301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目名称 | 服务项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1 | 某单位财务综合审计服务采购 | 按照服务内容不打折扣开展审计工作,结果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审计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五周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 采取审阅资料、走访调查、盘点物资、谈话问询、工程测量等方法,负责账务清查、现地核查、存疑问题彻查工作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项目概况:审计本单位及10个所属单位2021至2023年所有经费开支,2018年至2020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已审计反馈问题复查。
2.质量标准:审计方向方法需与采购单位审计中心一致,发现问题需与采购单位审计中心审计发现问题吻合率大于90%。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4.项目预算: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提供其总所的授权证明材料),须具有军队审计服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名参加的供应商可提供其总所的业绩。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请务必于谈判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谈判购买:
(二)申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4109。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本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提供其总所的授权证明材料),须具有军队审计服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8、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2391638174@qq.com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4109会议室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 同报价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机构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移动电话:15887478464
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云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茜
电话:15987150113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老师
移动电话:13769832959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