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第2次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普陀区芦花河(沙田岙水库—芦花村)整治工程(第2次澄清)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二次补充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代理单位: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80-2039952。
致各招标文件持有者: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说明,鉴此,发布第二次补充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舟山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代理单位: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80-203995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