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西点一体化教室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LACGZX- H201814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7月5日
采购日期:2018年7月 11日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嘉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阳光欧洲城18幢2605号铺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玖仟陆佰壹拾肆元整(119614.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网络球机 宇视IPC-622SR网络球机 数量2台 单价2300元
电视机 创维E4900液晶电视(LED) 数量4台 单价3500元
投影仪套装 NEC CA4115X投影机 数量一套 单价5200元
空调 格力KFR-72LW空调(立柜式) 数量4台 单价7600元
空调 格力KFR-72LW空调(吸顶式) 数量4台 单价10200元
西点教室圆型无背不锈钢座椅 定制150张 单价60元
等教室用品采购一批。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 曹定沛 戴皓 鲍芳
采购人名称: 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地址:安徽省佛子路东路汽车东站西侧
联系人:鲍芳
联系方式:0564-3350171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 朱兵 联系电话:0564-515009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6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