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承办单位招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祁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冬琦0312-4078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2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6-02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6-22 09:30 |
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承办单位招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承办单位招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承办单位招选。 (2)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6)采购项目目标:2021年7月1日-10月8日,在雄安郊野公园内举办“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为河北省绿化领域最高规格的博览会,同时也是展现雄安新区绿色生态成果的重要活动,将成为雄安新区设立以来第一届集绿色生态、文化内涵、社会经济效益于一体的高水平盛会。 (7)项目规模:展园总占地面积3300亩,其中雄安园11.4亩,雄安主场馆53309.89平米。 2.2招标范围:(1)招选范围:统筹协调“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前期筹备和会期管理,包括编制会期整体管理方案和各专项方案;提供园区围栏内的电瓶车管理、票务总代及票务现场管理、开闭幕式及日常活动的策划及实施、游客服务、礼宾接待、场馆接待及保安保洁、志愿者培训及在岗管理、园区保安、园区保洁、公共区域商业现场管理、会期管理服务商内部的综合管理服务;专项服务(园内公众责任险及水环境治理);主次门区停车场保安保洁服务等工作;设施设备及备品物资的采购、物资租赁管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第一届河北省绿化博览会”会期管理阶段结束。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区、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响应人近五年(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展会、展览或大型博览会服务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 2018-2020 年度或成立至 2020 年度(若 2020 年度尚未取得,则提供 2017-2019 年度或成立至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响应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响应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响应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响应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响应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响应人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响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响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代建人;6)响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响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响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响应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10)响应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响应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响应人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响应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响应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从招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16)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响应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7)响应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8)响应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19)响应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响应中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0)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21)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22)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2)各响应人对多个标段提出响应时,最多允许中选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选项目)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2至2021-06-0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选文件暂停现场领取,改为电子邮件送达招选文件的方式发出。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响应人免费获取招选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iudq@sstc20.com,邮件主题注明“绿博会承办单位招选文件获取”: (1)获取人个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2)《联系信息表》word文件及签字盖章件扫描版,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以上表格请响应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 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响应人能及时获取招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招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招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22 09:30 ,地点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及中选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