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峰乡大树垭村路网延伸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2.9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mzc-2024-0016
预算金额242.9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三134512552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五峰乡大树垭村路网延伸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天津路民安小区4号楼一单元二楼A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MZC-2024-0016
2、项目名称:五峰乡大树垭村路网延伸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2.922229(万元)
5、最高限价:242.922229(万元)
6、采购需求:
五峰乡大树垭村路网延伸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行为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小区4号楼一单元二楼A201号
3、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
(2)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小区4号楼一单元二楼A201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天津路民安小区4号楼一单元二楼A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大树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大树垭村二组199号
联系方式:155719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民安小区4号楼一单元二楼A201
联系方式:13451255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三
电话:1345125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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