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城东雨水排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SSXZRZYJ-2024-013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魏云山 | 联系电话 | 1390930789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16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18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韩陕家村 7 社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001 | 001 | 服务-设计 | 31000.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鑫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庆阳市西峰区城东雨水排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的投标企业将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XZH2023-1116
二、招标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文件中所列的施工全过程各阶段占压、扰动和损坏地表植被情况,表土剥离与恢复和弃渣综合利用情况;取土场、弃土场使用情况,项目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各防治分区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与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取土(石、料)弃土(石、 渣)监测,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实施结果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等;
3.编制分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分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各项监测报告必须满足行业规定及要求,负责协助招标人向水土保持主管部门逐级 进行报备;
4.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
5.督促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参与审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6.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防治对策建议;
7.负责水土保护专项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收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资料,现场踏勘核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批复文件中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开展与项目有关的交(竣) 工水土保护验收公众调查,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查初验并负责编制验收报告;
8.负责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会议、配合完成工 程交(竣)工各项会务组织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核查等工作。
三、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日起至提交水保监测总结报告,并通过项目建设单位专项验收、主管部门核查和项目竣工验收。
四、招标控制价:32.0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 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方式
6.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发布招标公告。
6.2 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7.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11月16日 8时 30分至 2023年11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
7.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8.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3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8.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九、结果公示
9.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9.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倪珩博
电 话:18093459345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42号
代理机构:甘肃鑫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娟
电 话:13119495292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南高层西户1604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