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就舟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依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成果“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原则,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区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确保各区县做到排查全面、整治到位,以推动实现舟山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稳定向好的总体目标。
(二)服务内容
通过全过程指导帮扶与技术答疑,实时跟踪各地“一口一档”排查进度,开展全市进度评估,开展“一口一档”排查质量评估,开展排口排查成果现场复核评估,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建立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数据库。
(三)成果提交
成果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全市各县区、功能区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质量核查评估,所有排污口均按照技术规范,在省级平台建立完整的“一口一档”。
2.形成《舟山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成果第三方核查评估报告》,提交排污口分布、清单等矢量数据、图集。
(四)进度要求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包含须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报价为最终价,不随项目结算价变动而变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单位资质、采购服务方案(含项目报价、商务资质和技术文本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见附件1);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5.投标函(见附件2);
6.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7.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六、响应文件密封注意事项
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盖上公章。
七、其它要求
1.响应文件的数量:三正本。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采购小组审核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完好性,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审小组就有关问题向投标供应商进行质询。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与质询,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5.评分细则: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506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 17:00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虞女士 联系电话:0580-2060087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采购公告附件.doc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舟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 1项 | 48万元 | 对全市各县(区)功能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开展技术核查、帮扶,评估各地排查质量,开展现场复核,建立全市数据库。 |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依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成果“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原则,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区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确保各区县做到排查全面、整治到位,以推动实现舟山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稳定向好的总体目标。
(二)服务内容
通过全过程指导帮扶与技术答疑,实时跟踪各地“一口一档”排查进度,开展全市进度评估,开展“一口一档”排查质量评估,开展排口排查成果现场复核评估,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建立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数据库。
(三)成果提交
成果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全市各县区、功能区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质量核查评估,所有排污口均按照技术规范,在省级平台建立完整的“一口一档”。
2.形成《舟山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成果第三方核查评估报告》,提交排污口分布、清单等矢量数据、图集。
(四)进度要求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包含须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及潜在满足采购人监管要求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报价为最终价,不随项目结算价变动而变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单位资质、采购服务方案(含项目报价、商务资质和技术文本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见附件1);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5.投标函(见附件2);
6.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7.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六、响应文件密封注意事项
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盖上公章。
七、其它要求
1.响应文件的数量:三正本。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采购小组审核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完好性,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审小组就有关问题向投标供应商进行质询。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与质询,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5.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全部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商务部分(37分) | 投标人情况(11分) |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有类似“环境咨询或水污染环境治理”意思表述)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含有类似“环境咨询”意思表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要求:①证书须有效;②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证书(评价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证书、省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评价能力(评价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证书、省级生态与环境修复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评价范围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证书的,每具有一项证书满分得2分,按照证书级别(甲级、乙级、丙级或一级、二级、三级的原则由高到低分别对应2、1、0.5分),本项最高分6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著作权证书(2分) | 1.具有环境污染预测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得1分, 2.具有环境现状检测数据分析软件著作权的,得1分。 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获奖证书(2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环保类奖项(荣誉)的得2分,市(厅)级环保类奖项(荣誉)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同一奖项(荣誉)按最高分计算,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8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满足以下要求的,获得相应分数: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 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 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1分。 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水污染防治相关领域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市(厅)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奖项按最高分计算。 4.项目负责人参加过水污染防治相关领域项目并被省级部门聘为治水领域技术专家(顾问)的,得1分。 注:提供材料如下,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 (1)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的不得分。 (2)职称证书、荣誉证明、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的不得分。 | |
项目组成员(13分) | 1..本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海洋生物学”、“环境监测”、“生态学”、“水文学与水资源”、“软件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 3.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1位得1分,最高得4分。 (需提供职相关证书、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备案截图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长效管控”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3分) | 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6分) | 本次项目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并对整体水文地质、环境质量等区域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议: 了解全面针对性强的,分析科学的4-6分; 了解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分析较科学2-4分; 未提供或了解不全面针对性不强的,分析科学性差的0-2分。 |
项目工作思路(6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次项目任务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与需求吻合,具体全面,操作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思路理念新颖全面,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研究方法准确的得4-6分; 思路理念较全面,技术路线较清晰、研究方法较准确的得2-4分; 未提供或思路理念普通、研究方法有缺陷的得0-2分。 | |
实施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工作内容和部署和方案编制大纲的具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 投标人工作内容和部署到位清楚明了、各个方案实施环节和关键技术部分解释透彻到位,有利于项目完成的8-12分; 投标人工作内容和部署较好、各个方案实施环节和关键技术部分较合理,能够符合业主需求的得5-8分; 投标人工作内容和部署有一般、关键技术部分存在遗漏的,实施方案存在缺陷的视情况的得2-5分; 未提供或实施方案完全不满足需求的得0-2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5分) | 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提出针对性的、合理的、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全面3-5分;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基本满足要求2-3分; 未提供或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完全不满足要求得0-1。 | |
进度计划(6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各阶段详细工作任务安排等进行综合评议: 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措施严密、能按工期完成、符合编制时间要求的得4-6分; 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较好,措施基本较为可行的得2-4分; 未提供或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内容一般,工作任务安排不清晰,措施不全面、不合理的得0-2分。 | |
质量保证措施(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议: 质量控制方案安排主次分明、措施全面的得5-8分; 质量控制方案较好、措施基本切实可行的得2-5分; 质量控制方案安排合理性一般,措施一般的得0-2分; | |
设施设备(10分) | 投标人自有的硬件设备情况: 1、具有拍照、录像、定位功能和红外传感系统的无人机的,得2分。 2、具有管道监测机器人,并且同时配有大、小爬行器能分别对DN300以上管径和DN150~DN300管径的管道进行检测的,得2分。 3、具有以无人船为载体,以流动注射、水质多参数、侧扫声呐、高清摄像头等仪器设备为核心的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的得2分; 4、具有可监测流速、水位、温度、流量、浊度、电导率、PH值、溶解氧等多参数手持式水环境监测设备得2分。 5、具有倾斜测量功能且支持五星十六频的RTK测量仪(GNSS接收机)的,得2分。 (需提供设备购买增值税发票描件、设备购买合同及设备彩色照片等,否则不得分。) |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506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 17:00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虞女士 联系电话:0580-2060087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采购公告附件.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