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乙方:福州鑫奥特纳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LQ[GK]2018108的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焊接绝热气瓶静态蒸发率自动检测系统产品优化及测试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其他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1 | 项 | 国内 | 245000 | 245000 | 鑫奥特纳 | 定制 | ||||||
合计: | 24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伍仟元整元(¥2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总体目标 解决目前静态蒸发率的检测存在的几个问题点:1. 分立式数据采集,连线复杂,集成度差。2. 测试时需将瓶内气压排空。3. 准备时间长,工作效率低。4. 人工计算,效率低。5. 检测过程无法实时监测、追溯。5.2.、项目要求 基于以上的目标,研发一套概念机。在工况条件下能快速、准确的进行蒸发率自动检测,并根据检测条件、环境和判定标准实时输出被检设备的静态蒸发率测试值,实现可追溯功能的焊接绝热气瓶静态蒸发率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5.2.1.能够实现实时采集检测数据,包括瞬时流量、气瓶压力、环境温度等各种参数,并根据测试条件,控制气路的流向。 5.2. 2.开发的上位机软件可根据硬件设备获得的各种参数,进行静态蒸发率的自动测试,并自动生成静态蒸发率测试结果,并根据测试结果生成检验报告。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设计总图 5.2.3.开发的云软件实现可追溯功能及实时监控功能。(具体的内容包括:设备列表、历史记录、历史告警、实时测试数据、实时告警、统计信息、用户管理)。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设计总图、电路图、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实用说明文档等技术资料。5.3、开发的样机应满足的性能参数:5.3.1.被检气瓶压力测量范围:0-0.8Mpa ,精度: 0.1级 5.3.2.适用的工作温度范围:-10—50℃,精度: 1℃5.3.3.测试气体种类:氩气、甲烷、氮气、氧气、氢气、氖气、氪气、氦气、天然气5.3.4.带背压调节功能(压力控制范围:0-250PSIG、材质不锈钢)5.3.5.流量计准确度: ±(0.8%RD+0.2%F.S).5.3.6.流量计重复精度: ±0.2%F.S5.3.7. 内部气路通径(直径)不小于 6mm5.3.8.显示屏: 7寸/1024x6005.3.9.软件操作方式:电容式触摸5.3.10.本地数据保存: > 1000条5.3.11.云端数据保存:> 10000条5.4、知识产权及商务指标5.4.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5.4.2.本项目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与本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申报工作。5.4.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总图、电路图、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实用说明文档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5.4.4.乙方应协助甲方整理、分析实验数据,对甲方编撰的论文论著提出意见和建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完成后,按约定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在乙方提交研究开发成果后,在15日内由甲方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 |
2 | 50 | 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50%的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1.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 乙方: | 福州鑫奥特纳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 住所: | 福州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45号2号楼5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伟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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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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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8700575 |
联系方法: | 1355995250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1010182600132016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