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敬老月”主题活动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cgs2024102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海翔0574-8928769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晶0574-862747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2024年“敬老月”主题活动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TCGS2024102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期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招标范围:策划、组织完成2024年“敬老月”主题活动,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95,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活动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二)、响应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允许联合体形式响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询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询比截止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询比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比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9、本项目资格审查形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响应人的特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由磋商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1020室。
温馨提示:响应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通过钉钉报名系统上传,并在底单上注明响应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编号,请给予配合。
七、发放磋商文件时间: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响应人应下载钉钉客户端后扫描下面钉钉二维码,完整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磋商代理机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结束前,将通过响应人报名时的预留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钉钉报名二维码如下: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17开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
十、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9月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17开标室举行磋商会议。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响应人代表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磋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磋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https://www.zh.gov.cn/上发布,要求已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569号
联系人:邹海翔  电话:0574-89287694
磋商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     邮编:315202
联系人:沈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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