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安防设备
1
监控显示器
台
DH-LM50-F400
3780
2
22U机柜
个
6622
1500
3
9U机柜
6459
500
4
16口POE监控交换机
US218-HP
1200
4800
5
千兆光模块
SFP-GE-LX-SM1310-D
8
200
1600
6
高清网络红外枪型摄像头
DH-IPC-HFW3458ST-KT
12
600
7200
7
高清网络红外半球摄像头
DH-IPC-HDBW3469ST-KT
22
550
12100
64路16盘位硬盘录像机
DH-NVR5064-4KS3/I
7500
9
8T监控硬盘
块
ST8000VM006
16
1250
20000
10
辅材及安装调试
套
定制
3000
11
32路8盘位硬盘录像机
DH-NVR4832-4KS2/1
3700
11100
13
24口POE监控交换机
US226-HP
1850
5550
14
8口POE监控交换机
US210-HP
850
15
43寸监控显示器
DH-LM43-F200
2500
10000
50
27500
17
18
服务器机柜
6042
2800
19
42U网络机柜
6842
2000
20
VGA机架式视频切屏器
KS-308A
800
21
21.5寸液晶显示器
DH-LM22-B201
680
9U网络机柜
23
高空抛物摄像机
DH-IPC-HFW8843K-Z-I4-TGD
1580
3160
24
总线网络报警套装
HY-6120P
4000
25
三光束红外对射探测器
对
ABE-150
780
6240
26
5000
27
28
29
30
400
31
明厨亮灶专用视频服务器
DH-NVR4216-4KS3
1800
32
DH-IPC-HFW1530V-A-IL2
700
2100
33
网络数字红外巡航球机
DH-SD-6C3498-HN-DB1-ST
2200
34
1000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2、信息设备
室外单色屏
平米
P10
6000
汇聚交换机
S5500V2-28C-EI
4680
全千兆网络交换机
US528S
AP无线 控制器
UR7208
无线AP
UAP652
65寸触摸交互教学一体机
JMS-ITV-65H
12500
25000
86英寸触摸交互教学一体机
JMS-ITV-86H
20500
办公计算机
M740ZP
6400
44800
笔记本计算机
L540-011
针式打印机
DPK8050
2700
彩色墨仓式多功能一体机
L3258
黑白激光一体机
M2500ADNW
程控电话交换机
HAV5A
2900
智慧液晶电视
32E2F
㎡
手提便携式蓝牙音箱
H6
650
AP无线控制器
86寸触摸交互教学一体机
一体机支架
1100
数码编程控制主机
FDC2315
定压功放
HPD1100
3600
室外防水音柱
只
GB-560
2600
室内木质音箱
BGS-15W
260
4160
有线广播话筒
DS-308M
240
手持无线话筒套装
DS-HN966
会议音响套装(400W功放+350W音箱)
SX-240/AD15
数字效果器
DSP360
1650
调音台
T8FX
电源时序控制器
ST-908
辅材及调试费
43
44
45
46
47
48
49
51
数字反馈抑制器
F-2000
52
SM-U2
53
U段一拖四无线会议(短咪杆)
SM-U4
54
55
56
合计
511420
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由乙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1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